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13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4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江苏连云港海州区瀛洲南路 199 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万旭昶先生、朱亚林女士、徐国栋先生、李开
春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鉴于 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 7 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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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考核得分未达 A 等级,根据《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需对前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9,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
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收购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
易 价 格 暨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详 细 公 告 请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整合产业资源,减少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调整交易价格主要是由于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未分
配利润对原股东进行了分配,并未对该项交易有实质影响。
关联董事徐新建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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