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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7-24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兼总裁梅义将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沙裕杰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梅义将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64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15%,增持金额 1,205 万元;沙裕杰先生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 18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11%,增持金额 302 万元。本
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梅义将先生和沙裕杰先生《关于完成股份增持
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兼总裁梅义将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沙
裕杰先生。
    2、本次增持后,梅义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1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34%;沙裕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44%。本
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3、上述增持主体过去 6 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兼总裁梅义将先
  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沙裕杰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拟增持
  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增持数量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股)                               (股)
梅义将      董事兼总裁       376,400     0.0418%      643,300     1,019,700    0.1134%
          董事、副总裁兼
沙裕杰                        30,000     0.0033%      189,400      219,400     0.0244%
            财务负责人
        注:增持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披露增持计划时的总股本 899,485,928 股计算得出;增持后
  持股比例以公司披露本次公告时的总股本 899,435,228 股计算得出。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
  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