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的行权价格:28.89 元/股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8.83 元/股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庞辉先生、沈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
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将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
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司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4、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沈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公司董事庞辉先生、张金波先生、沈诚先生、职工董事郝珊珊女士为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
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
(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6,320,000.00 元。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7)。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
根据《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应对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8.89-0.06=28.83 元
/股。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
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是
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时,公司具备实施本激
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已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
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