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龙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3-28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软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北京龙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琳女士、独立
董事吴团结先生、董事郭兵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李琳女士担任。报
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丁日佳先生、独立董事吴团结
先生、独立董事侯晓红女士,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侯晓红女士担任。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业务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
内容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
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3 年 8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
暨收购山西太理煤矿智能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与北京大学
南昌创新研究院共建联合实验室的议案》。
(五)2023 年 12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2023 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估,认为会计师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工作
规程规定,在会计师进场并完成审计工作后,积极与审计师沟通,对预审过程中遇到
的问题、审计整体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
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
相关工作资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未发
现财务报告舞弊的情形,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管理层恪守职责。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
关协调工作,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
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