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丁日佳、吴团结、侯晓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日佳、吴团结、侯晓红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