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特气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0-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 号)核准,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46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 7,821,867.9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8,178,132.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C1011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4,600.00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
        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
 1                                                  46,600.00              38,300.00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65.00               7,3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              19,000.00
                 合计                               73,265.00              64,6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30 日、2024 年 8 月 19 日及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华特转债”2024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调减“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
                                          1
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13,85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1,936.2 吨电子
特气项目”,并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调整后拟使用
序                                 项目投资总额                        30 日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募集资金金额
号                                   (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
                                                        (万元)
                                                                             元)
        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
1                                         32,750.00       24,450.00             8,147.96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412.54         7,300.00            1,484.43
        年产 1,936.2 吨电子特气
3                                         17,400.00       13,850.00                   0.0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       18,217.81            18,653.36
              合计                        80,562.54       63,817.81            28,285.75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原计划             延期后

    1        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规划设
                                             2
计和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间较长,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等相关
工作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延后。


    此外,基于下游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及发展规划,公司已通过变更
和项目内部调整的方式,调减“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用
于投资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1,936.2 吨电子特气项目”,并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综上,结合相关项目现有建设工期安排,为确保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
实施,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拟将“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 2025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
略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六、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和投资用
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