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奥浦迈: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03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通过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
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7月26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欠欠女士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
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
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8月2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对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2日,授予价格为25.00
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7.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