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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浦迈:奥浦迈: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4-08-08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以及实施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铧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杰

       (天津)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杰投资”或“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由

       11,134,542股减少至9,929,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本次减持前的

       9.7014%降至8.6515%。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控人发生变化。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

年8月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杰投资发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华杰投资于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8月7日期间通过大
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05,000股(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减

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99%。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杰投资持有公司股

份9,929,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515%。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铧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杰
     股东名称
                      (天津)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华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
     注册地址
                      易中心北区1-1-1204-10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2月29日-2024年8月7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份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权益变动期间
                                              种类     (股)      (%)

                      2024 年 2 月 29 日     人民币
华杰投资   大宗交易                                   1,205,000    1.0499
                      至 2024 年 8 月 7 日   普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华杰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11,134,542         9.7014%     9,929,542     8.6515%

           合计            11,134,542         9.7014%     9,929,542     8.6515%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以及实施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股东华杰投资仍

   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