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4-08-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奥浦
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 年 6 月 13 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23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49.5082 万股,并于 2022 年9 月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198.032
8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505.57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36%,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 1,692.456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
数量为 1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
日起 24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8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上披露的《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
告》。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合计为 1,047,381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数的 0.91%。其中,包含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获得的转增股份 299,252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9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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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1,980,328
股,合计拟转增 32,792,13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4,772,460 股。公司以
2023 年 5 月 11 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已变更
为 114,772,460 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奥浦迈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
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公司战略配售限售股跟投机构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
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
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047,3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股)
1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047,381 0.91% 1,047,381 0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注 2:上述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均为转增后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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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 1,047,381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合计 1,047,381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奥浦迈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
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奥浦迈对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奥浦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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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靳宇辰 王 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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