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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相微:新相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4-12-12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86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独立董事占
   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应包括一        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
   名会计专业人士。                            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
   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
   的派发事项。                                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
                                               东大会召开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为:                                        ……
   ……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订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
   1、董事会制订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案;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        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
   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认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     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
   东大会审议批准;                        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
   4、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     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
   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    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
   5、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
   的,应该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    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
   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
   立意见;                                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
   6、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   独立意见;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    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保障股东的利    体原因;
   益。                                    5、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                                    应该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前,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切实保障股东的利益。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
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
理章程备案等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
实际情况,修订了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是否需要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修订              是
  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修订              是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
  8                                            修订              否
         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
  9                                            修订              否
         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中,序号 1-7 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