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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相微:新相微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2-12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4-092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 10 号 T3 办公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4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                        √
          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 司 将 在 202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登载《新相微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等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93         新相微          2024/12/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 10 号 T3 办公楼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
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
式详见附件 1)和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
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格式详见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箱(发送至 office@newvisionu.com)的方
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6:30 前,
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及注明“新相微-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上述 1、2、3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
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注: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
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及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 10 号 T3 办公楼
    联系电话:021-51097181
    邮箱:office@newvisionu.com
    联系人:陈秀华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