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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美心翼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03  

    证券代码:873833       证券简称:美心翼申      公告编号:2024-001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涪陵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争鸣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622,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22,6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结合
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计投票实施细则》、《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22,6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22,6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陈俊平女士、李建平先生、陈中游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黄培海先生、陈通先
生、刘源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本次应选董事 3 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拟新聘任董事的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
下:
     4.01《关于选举黄培海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陈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刘源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议案四   4.01《关于选举黄    49,991,000           100%           当选
          培海先生为公司董
          事的议案》
 议案四   4.02《关于选举陈    49,991,000           100%           当选
          通先生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

 议案四   4.03《关于选举刘    49,991,000           100%           当选
          源洪先生为公司董
          事的议案》
   关联股东陈俊平、黄培海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拟变更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22,6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议案    《关于          0             0%        0             0%     0             0%
  二     拟修订
        公司<独
         立董事
         工作制
        度>等制
         度的议
          案》

 议案    《关于          0             0%        0             0%     0             0%
  五     拟变更
         注册资
        本、公司
         类型及
        修改<公
        司章程>
        的议案》


(七)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议案四     4.01《关于选举黄        0               0%             当选
           培海先生为公司
           董事的议案》
 议案四    4.02《关于选举陈        0               0%             当选
           通先生为公司董
           事的议案》
 议案四    4.03《关于选举刘        0               0%             当选
           源洪先生为公司
           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洪冰律师、王汉林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黄培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海                              3日         时股东大会
陈通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3日         时股东大会
刘源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洪                              3日         时股东大会
陈俊       董事      离职     2024 年 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平                              3日         时股东大会

陈中       董事      离职     2024 年 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游                            3日         时股东大会
李建    董事       离职    2024 年 1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平                            3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