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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太湖远大: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4-12-04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4-10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
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成贤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于丽敏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上述
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期间从 6.5498%
减少至 5.5497%,减持比例达到 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持股变动时间
   信息披露
                   成贤创投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日
    义务人
                     于丽敏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2日

    股票简称       太湖远大                   股票代码               920118

                     增加□        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
    变动类型                       际控制人或股东、实际控制        是□ 否
                    减少               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成贤创投        集中竞价                   344,000               0.6759%

   于丽敏          集中竞价                   165,000               0.324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
益的股份情况
                                       1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持有股份      1,533,600        3.0132    1,189,600     2.3373
成贤
创投    其中:无限售
                           460,000       0.9038    116,000       0.2279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1,800,000        3.5366    1,635,000     3.2124
于丽
  敏    其中:无限售
                           540,000       1.0610    375,000       0.7368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3,333,600        6.5498    2,824,600     5.5497
合计    其中:无限售
                        1,000,000       1.9648      491,000     0.9647
          条件股份
注: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于国庆与于丽敏为兄
妹关系,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于丽敏系一致行动人。


二、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
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于丽敏出具的《股
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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