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5-00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2月26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9日(星期三) 4、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天马总部大厦16 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第 1 页 共 5 页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旭辉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83人, 代表股份1,499,057,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93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6人,代表股份 788,394,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779%;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477人,代表股份710,662,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915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79人,代表股份266,544,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84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4人,代表股份108,687,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157,856,31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28%。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第 2 页 共 5 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 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 议案进行表决,关联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航科创有限公司 及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069,316,784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邵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选举胡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第 3 页 共 5 页 投票结果汇总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分类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表决结果 股数 决权总数 股数 决权总数 股数 决权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关于 2025 年度 总表决情况 426,284,724 99.1959% 2,986,800 0.6950% 468,900 0.1091% 议案 1 日常关联交易 通过 预计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63,088,312 98.7035% 2,986,800 1.1206% 468,900 0.1759% 总表决情况 1,491,725,537 99.5109% 6,916,671 0.4614% 415,000 0.0277% 关于增补公司 议案 2 通过 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59,212,341 97.2494% 6,916,671 2.5949% 415,000 0.1557% 总表决情况 1,492,409,838 99.5566% 6,229,670 0.4156% 417,700 0.0279% 关于变更公司 议案 3 通过 监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59,896,642 97.5061% 6,229,670 2.3372% 417,700 0.1567% 第 4 页 共 5 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铁山律师、刘晓旭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