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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公告2025-02-13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以下简称“增
持主体”)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
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截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增持主体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 2,119,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4%,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55,025.78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收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
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
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
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
明先生。

    2、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3、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含),不高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金额下限(万元)   金额上限(万元)

   1         邹榛夫      董事长              350                500

   2         邹珍凡    董事兼总经理          250                400

                      副总经理兼董事
   3         吴珈宜                          150                200
                          会秘书
   4         胡亚飞      副总经理            150                200

   5         杨琦明      副总经理            100                200

           合计              -              1,000              1,500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
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
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8、本次增持并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
  丧失该主体特定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0、本次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相关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自 2024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期间,上述五位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119,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4%,增
  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55,025.7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后

序号    姓名      职务                   占公司当                                      占公司当
                             持股数量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持股数量
                                         时总股本                                      前总股本
                               (股)             (股)        (元)          (股)
                                           比例                                          比例
 1     邹榛夫    董事长      8,354,210    2.09%    655,800 3,524,237.84 9,010,010         2.31%

                 董事兼
 2     邹珍凡                1,372,480    0.34%    540,500 2,501,519.08 1,912,980         0.49%
                 总经理
                副总经理兼
 3     吴珈宜                 23,520      0.01%    376,500 1,513,251.86       400,020     0.10%
                董事会秘书
 4     胡亚飞 副总经理          0         0.00%    286,700 1,505,127.00       286,700     0.07%

 5     杨琦明 副总经理          0         0.00%    260,100 1,010,890.00       260,100     0.07%

          合计               9,750,210    2.44%   2,119,600 10,055,025.7811,869,810 3.04%

       注: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办理完成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回购股份 8,845,123 股,公司总股本从
       398,845,123 股 减 少 至 390,000,000 股 , 故 本 次 增 持 前 持 股 比 例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398,845,123 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增持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 390,000,000 股为基数
       计算;

           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邹榛夫先生、邹珍凡先生、吴珈宜女士、胡亚飞先生、杨琦明先生出具的《关
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