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应用服务类业务进行整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公司内部业务整合事项,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理效率,优化运行架构和资 源配置,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权责,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2、本次业务整合涉及的股权架构调整,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除激光公 司后续根据需要可能新设分/子公司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韵达”)于2025年1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进行整 合的议案》,公司拟以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公司”)作 为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运营平台(以下简称“应用服务业务”),并 将公司的应用服务业务整合至激光公司旗下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业务整合具体方案 公司拟将应用服务业务相关子公司股权全部转移至激光公司。包括:苏州光韵达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100%股权、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昆山公司”)100%股权、天津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 100%股权、厦门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公司”)100%股权、杭州光 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司”)100%股权、东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100%股权、武汉光韵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 公司”)60%股权。 公司注销从事应用服务业务的分公司,包括惠州大亚湾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 分公司、重庆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宝安分公司、西安分公司,由激光公司根据需要直 接在上述地区投资新设子公司或分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本次业务整合完毕后,在激光公司股东层面,将引入以侯若洪先生、王荣先生为核 1 心的管理团队共同运营激光公司,由侯若洪先生担任董事长,王荣先生担任总经理。 二、本次调整前后的股权结构图(仅列示本次业务整合涉及的相关主体) 本次调整前的股权结构示意图: 本次调整后的股权结构示意图: 三、本次业务整合涉及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及持股比例 2024 年 1- 主要财务 2023 年度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9 月/2024 本次整合前 本次整合后 数据 /2023 年末 年 9 月末 总资产 37,581.50 38,126.83 激光公司 净资产 22,119.46 22,932.02 苏州公司 5,000.00 光韵达 100% 100% 营业收入 14,951.50 13,536.91 净利润 2,211.00 2,412.56 昆山公司 659.27 光韵达 100% 激光公司 100% 总资产 7,596.32 8,315.80 2 股东及持股比例 2024 年 1- 主要财务 2023 年度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9 月/2024 本次整合前 本次整合后 数据 /2023 年末 年 9 月末 净资产 5,736.77 6,021.79 营业收入 6,056.93 5,723.34 净利润 490.77 915.02 总资产 8,607.43 7,010.92 净资产 6,790.76 6,066.17 天津公司 1,200.00 光韵达 100% 激光公司 100% 营业收入 4,211.08 2,707.05 净利润 632.94 275.26 总资产 2,548.32 2,091.40 净资产 2,014.09 1,774.65 厦门公司 400.00 光韵达 100% 激光公司 100% 营业收入 1,193.18 737.54 净利润 118.23 60.56 总资产 4,766.08 4,857.92 净资产 3,350.70 3,537.66 杭州公司 191.35 光韵达 100% 激光公司 100% 营业收入 2,219.20 1,783.03 净利润 182.22 196.44 总资产 13,644.66 13,681.33 净资产 1,514.08 1,806.57 东莞公司 1,000.00 光韵达 100% 激光公司 100% 营业收入 6,499.17 4,869.96 净利润 211.10 292.49 总资产 2,866.66 2,246.67 光韵达 60% 激光公司 60% 净资产 1,874.39 1,754.74 武汉公司 300.00 木森激光 30% 木森激光 30% 李飞 10% 李飞 10% 营业收入 1,920.20 1,327.81 净利润 279.39 180.35 注:木森激光全称为武汉木森激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表中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业务整合涉及相关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的定价依据 鉴于上述子公司2024年财务数据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待审计数据确定后,转让双方 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最终转让定价将符合中国市场监督、税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审查意见为:公 司对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整合并对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本次业务整合及股权架构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业务整合及股权架构调整的事项。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激 光应用服务类业务进行整合的议案》,同意公司整合激光应用服务类业务并将部分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划转至激光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在本议案审批通过后,具体经办本次业务整 合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细节的确定、相关协议的签订和财务账务处理,以及 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等。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业务整合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业务整合的目的 本次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和股权架构调整,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理效率,优化运行架 构和资源配置,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权责,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内部业务整合的具体方案、实施进度仍具有不确定性。在业务整合过程中可能 存在一定的手续办理和政府审批、税务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 批程序,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业务整合涉及的股权架构调整,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除激光公司后 续可能根据需要新设分/子公司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