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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鑫医疗:关于与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暨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2025-02-28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暨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建设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约 5 亿元人民币在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建设“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
套耗材产业化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合同签署和参与土地竞拍等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
于投资建设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8)。
    近日,公司与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该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协
商并签订了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项目合同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类型:政府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121MB087500X9
    法定代表人:贾彧超
    地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 1168 号
    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项目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基本情况

    1、合同主体

    甲方: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2月26日

    3、合同签署地点:江西省南昌县

    4、项目名称: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14.7635亩,选址位于杨巷路以南,河洲路以北,东祥路
以西。具体位置及面积以甲方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用地红线图及测量技术报告及自然
资源部门与乙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5亿元人民币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性能血
液净化医疗设备及配套耗材洁净生产厂房和相应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提升血液净
化重症治疗设备及配套管路耗材、糖尿病无针注射系统及配套安瓿瓶耗材等新产品
产能。
    3、项目建设期限为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30个月内。
    (三)工业用地取得方式及要求
    1、本项目用地按《江西省“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
“标准地”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标准地”模式公开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
出让价格以土地挂牌后的成交价格为准,挂牌起始价以南昌县工业用地土地评估价
格为准。
    2、乙方对项目用地进行摘牌,以公开挂牌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由甲方协助乙方以项目合同书为基础与县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3、乙方受让土地等不动产交易产生的所有税费,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政府
部门规定按时、足额缴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然资源部门收到乙方按合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后,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建
设用地按约定时间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达到“七通一平”。
   (2)甲方为乙方落户园区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具体包括:协助办理相关证照、
建设施工报建、通讯、供电、供水、招工,协调处理与相关部门关系等,涉及相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乙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
问题;审核监督乙方的投资进度、施工进度及用地情况等。
   (4)甲方支持乙方正常行使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企业自主权,
本项目合同书另有约定除外。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且建筑密度、建
筑容积率等指标必须符合开发区规划建设和本项目合同书要求。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进度开展建设,并提交工程每月建设进度安排表。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生产,如乙方变更投资项目应得到甲方
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其擅自变更项目性质、改变投资
项目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4)乙方享有企业经营自主权,须做到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如出
现责任事故,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完全负责。
   (5)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有关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和生
产经营情况的统计、报表等资料。
   (6)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履行环保审批和安全条件论证,严格执行环保、安全
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有关规定。项目投产后,严格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法定责任。
   (7)项目投产后乙方应当在甲方区域连续经营至少15年。

    (五)主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并要求
改正,甲方拒不改正且给乙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
方违约责任。
    2、乙方存在以下任一违约行为的,甲方催告乙方整改;如乙方经甲方催告后,
未能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原则不长于6个月)整改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
按项目用地面积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自然资源部门收回该
项目土地:

    (1)擅自变更土地用途;

    (2)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造成土地浪费,又难以分割出让等严重后果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或擅自转让投资项目的。

    (六)其他

    1、自项目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满2年(含2年),若本项目拟用地块依然未有土地
挂牌、规划设计等实质性进展,项目合同书即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违
约责任。
    2、在项目合同书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者重大调
整时,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新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项目合同书未尽事宜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依法执行;未有明文规定的,双方
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效力与本合同相同。
    4、项目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

    四、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为做好公司发展战略资源储备,发挥行业竞争优势,助
力公司顺利实现进入全球血液净化企业第一梯队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建设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
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项目建设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
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政府土地招拍挂公开程序竞价获得。
    (二)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
项目建设过程中,若信贷政策及融资渠道通畅程度发生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
定的资金风险。为避免和降低项目建设的财务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优势,
保障资金运营、降低建设成本,同时在项目建设中统筹规划资金安排,建立科学合
理的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以确保项目资金的良好运作,保障项目顺利
实施。
    (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受到市场环境、国家及行业政策、经
营管理、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市场销售情况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出现项目延期、实
施情况不及预期、投产后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从而使项目最终实现的收益与预计
值存在一定的差异。为此公司将全面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同时强化和实
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关注市场环境、国家及行业政策,加大市
场研判力度,发挥成本控制优势,以防范和降低相关风险。
    (四)本项目预期目的和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业
绩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公司将密切
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
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项目投资合同书》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