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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光力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2025-02-24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3197          债券简称:光力转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光力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新增“光力转债”的转
股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2、当前转股价格为 21.20 元/股。

    3、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5 年 2 月 27 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光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74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0,000.00 万元可转换为
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000,000 张。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40,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光力转债”,债券代码“123197”。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5 月 12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5 月
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21.46 元/股。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归属股份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市,根据《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调整
为 21.43 元/股。

    (2)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于 2023
年 9 月 5 日上市,此次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光力转债”
转股价格不变。

    (3)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352,109,1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99834 元人民币现
金。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力转债”
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6 日起调整为 21.28 元/股。

    (4)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于 2024 年 2 月 5
日上市,此次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光力转债”转股价格
不变。

    (5)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
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起调整为 21.25 元/股。

    (6)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352,770,89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03,700 股后的 351,467,19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3 日起
调整为 21.20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累计已有 4,020 张“光力转债”转换成公司 A 股普
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 18,871 股,“光力转债”余额为 399,598,000 元,剩余
张数为 3,995,980 张。

    三、关于新增可转债转股来源的情况

    1、已履行的法定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
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2、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证券账户名称: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0899992072

    截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数量为 1,434,900 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指定上述
回购账户作为可转债转股账户的手续。

   2、若相关事项有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