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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力诺药包: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5-01-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力诺药包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桂清                     联系电话:0531-82596870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耀宗                     联系电话:0531-8259687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杨桂清、邴军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 月 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基本制度,查阅 2024 年历次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及记录;
(3)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相关
承诺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详见本报告之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二、现场检
信息披露义务                                          查发现的问题
                                                      及说明”1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和制度建设;
(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2024 年出具的工作报告及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报告;
(3)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召开的会议及审议的议案;
(4)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易
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
                                                       √
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         √
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审阅公司出具的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抽查公司 2024 年 1-12 月的其他应收款的明细及大额付款凭证;
(3)访谈董事会秘书,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4)访谈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查阅公
司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内部程序。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
                                                       √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
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与募投项目有关的三会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取得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4)对大额募集资金支出进行抽凭,检查是否符合募集资金的用途。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         √
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
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
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详见本报告之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二、现场检
                                                     查发现的问题
                                                     及说明”2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取得公司业绩方面材料,进行财务分析;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与公司进行
比较。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取得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承诺文件,核对履
行承诺条款对应的相关材料,了解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取得公司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对大额资金流水进行抽凭,核查
交易的真实性。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关于董监高变化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召开了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有关情况如
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①董事长:杨中辰
    ②非独立董事:杨中辰、李雷、宋来、王全军
    ③独立董事:杨公随、潘广成、刘媛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①监事会主席:孙庆法
    ②非职工代表监事:孙庆法、马一
    ③职工代表监事:谢吉胜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①总经理:孙鹏飞
    ②副总经理:李雷、宋来、曹中永、谢岩
    ③财务总监:李国
    ④董事会秘书:谢岩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邢乐成先生、李奇凤女士、蒋灵女士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其林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白翔先生因
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
    (1)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设备采购交付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投资
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
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将该项目建
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保荐机构亦对此无异议。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LED 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谨慎考虑了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
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募集
资金的投入决策,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将该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
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保荐机构亦对此无
异议。
    (2)可转债募投项目
    可转债募投项目“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项目涉及的场所建设部分配套工程尚未完成建设,后续
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一段时间,预计短期内无法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
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公
司将该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保荐机构亦对此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桂清               任耀宗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