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版)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正版) 1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长华化学 股票代码 30151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顾倩 张丽 电话 0512-35003559 0512-35003559 办公地址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 20 号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 20 号 电子信箱 ir.db@chchem.com.cn ir.db@chchem.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61,211,404.51 1,151,917,626.50 2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277,930.94 44,412,564.43 -4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0,776,003.36 43,127,636.78 -51.83%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3,643,479.91 19,004,128.10 -487.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42 -5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42 -5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5% 8.44% -6.6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52,202,514.55 1,728,733,312.73 -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01,488,986.76 1,445,775,919.34 -3.06% 2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版)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13,033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长 境内非 顺集团 国有法 45.02% 63,107,202 62,266,851 不适用 0 有限公 人 司 张家港 华金企 业管理 合伙企 其他 13.52% 18,947,700 18,947,700 不适用 0 业(有 限合 伙) 上海创 丰昕汇 创业投 资管理 有限公 司-厦 门创丰 其他 5.57% 7,812,500 7,812,500 不适用 0 昕辉投 资管理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张家港 保税区 长鑫企 业管理 其他 3.56% 4,990,000 4,990,000 不适用 0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张家港 泰金企 业管理 合伙企 其他 2.53% 3,550,000 3,550,000 不适用 0 业(有 限合 伙) 张家港 能金企 业管理 合伙企 其他 1.37% 1,915,000 1,915,000 不适用 0 业(有 限合 伙) 3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版) 张家港 保税区 万兴企 业管理 其他 1.28% 1,800,000 1,800,000 不适用 0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南京凯 腾智盛 股权投 资合伙 其他 0.91% 1,282,051 1,282,051 不适用 0 企业 (有限 合伙) 上海创 丰昕汇 创业投 资管理 有限公 司-厦 门创丰 其他 0.91% 1,282,051 1,282,051 不适用 0 昕锐创 业投资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上海创 丰昕汇 创业投 资管理 有限公 司-宁 波保税 其他 0.91% 1,282,051 1,282,051 不适用 0 区创丰 昕汇创 业投资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顾仁发、张秀芬,顾仁发、张秀芬为夫妻关系;张家港华 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磊,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倩,顾磊、顾倩为顾仁发、张秀芬夫妇的子女,张家港华金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企业,是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厦门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麦迪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昕锐”)和上海 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宁波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厦门 昕锐和宁波创丰为一致行动人。 除以上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无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版)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拟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主体: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 3、项目审批情况:该项目已获得不动产权证及项目备案证,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及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另外, 2024 年 2 月 23 日该项目获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情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一阶段主要建设 8 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0 万吨/年聚醚多元 醇装置、36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800 吨/年催化剂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二阶段主要建设 98 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6 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实现 年产二氧化碳聚醚 106 万吨、聚醚多元醇 30 万吨、聚合物多元醇 72 万吨等。项目占地约 659 亩。 (2)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连云港徐圩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位于石化十路以东、石化九 路以西、石化四道以南、石化五道以北地块。 (3)项目实施期:2024 年至 2029 年,分步实施,先建成先投产。 (4)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一阶段预计总投资 331,377.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66,671.00 万元;项目二阶段预 计总投资 254,872.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70,581.00 万元。项目合计预计总投资 586,249.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5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版) 437,25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及银行借款。以上为初步测算的预估金额,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 额为准,该投资金额不构成公司对此项目的承诺投资额。 (5)项目投资财务评价指标: 项目一阶段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19.70%(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5.77 年(含建 设期,税后);项目二阶段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17.67%(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6.49 年(含建设期,税后)。 5、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规划和政策 项目以二氧化碳高价值利用为核心,通过本地间企业的协同,捕集本地二氧化碳,将二氧化碳高效利用(二氧化碳 替代部分环氧丙烷)而制得的高附加值的二氧化碳聚醚产品,具有显著降碳示范效应及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属于战略 新兴产业(3.3.2.0 聚氨酯材料及原料制备)、高新技术产业领域(03 新材料制备),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的“鼓励类:石化化工-绿色高效技术:二氧化碳高效利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项目助力聚氨酯产业链的碳减排及国家“双碳”政策的实施。 (2)项目助力于科技成果转化,持续产品升级 公司一直以来以“为客户的成功而创新”为研发驱动,经十余年的持续研发,在新产品合成、新产品生产工艺方面 积累了较好的科技成果,另外公司获得了英国伊科尼克公司的二氧化碳聚醚催化剂技术在中国独家授权,本项目产品样 品已通过公司一些重要客户的应用验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优秀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公司 产品快速升级,提高公司及我国聚氨酯行业产品在国际聚氨酯市场上的竞争力。 (3)项目助力规模扩张,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经十余年的发展,在行业内取得了较好的口碑及市场份额,公司高活性聚合物多元醇及高回弹聚醚多元醇产品 广泛应用于中高档汽车座椅及软体家居产品,本项目的实施将助力于公司产能规模扩张,特别是车用聚醚及 CASE 用聚醚 的产能规模,大大提高公司的供货能力;另外项目所在地有配套的大型环氧丙烷、环氧乙烷、苯乙烯等原料厂商,将提 高生产运转能力、节约原料采购的运输成本,助力于公司产品降本增效。综上,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充分参与市 场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盈利能力。 6、项目预计影响及风险: (1)本项目内容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关联,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有益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内外 市场需求的情况分析,项目投产后,能够更加合理充分发挥公司现有的人力、物力、技术资源,提高企业的生产和供货 能力,进而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要,前景十分理想。 (2)项目尚需完成环评、安评、能评等开工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3)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策、市场环境、 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能否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项目部分或 全部无法实施的情况。 (4)项目投资财务评价指标情况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 变化也将对项目收益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5)项目竣工投产后,每年固定资产折旧将有所增加。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同时,如项目建成投产后无法达到预 期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及银行借款, 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 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