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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黄山谷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5-01-09  

证券代码:301581           证券简称:黄山谷捷       公告编号:2025-001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8号)同意注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55,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6,871.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48,128.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27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01000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授权,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1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功率半导体模块散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                                190199925859           328,467,800.00   热基板智能制造及
         公司黄山徽州支行
                                                                           产能提升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黄山徽州          34050169620800001930    73,544,1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支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
  3                                522007250981000030     103,431,496.23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黄山徽州支行

                           合 计                          505,443,396.23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系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暂未支付。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徽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黄山徽州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徽州支行(以下统称“乙
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
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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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永舜、 何光行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
真、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
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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