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2025-02-13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司所持有的发
明专利“一种利用超声波制浆-漂白一体化工艺”(专利号:
200910227376.5)(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
决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专利权人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无效宣告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
生负面影响。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第 583283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董艳芹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 1
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决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1)案件编号:4W118220
(2)无效宣告请求人:董艳芹
(3)专利权人:青山纸业
(4)涉案专利:一种利用超声波制浆-漂白一体化工艺(专利号:
200910227376.5)的发明专利
该专利申请日为 2009 年 12 月 9 日,授权公告日为 2011 年 2 月
23 日,专利权期限为 2009 年 12 月 9 日至 2029 年 12 月 8 日。公司
于 2015 年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共 28 项与超声波制浆技术相关的一系列
专利权,其中包括本次涉案专利。专利收购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发布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超声波
制浆专利技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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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2024 年 6 月,无效宣告请求人董艳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
上述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专利
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2)。
二、本次事项的审查决定
现公司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583283 号),国
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董艳芹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 1
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决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专利法第 4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
到本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作为
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涉案专利权限到期或被认定无效,竞争对手可以无偿、合法
地使用其所涉及的技术方案,但不影响公司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
2、公司购买专利技术后还未使用该技术组织规模化生产经营。
因此,涉案专利被认定无效对公司目前正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
3、因该专利技术产业化深度推进缓慢,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
于之前年度对该上述系列专利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即计提后该超声
波专利技术账面净值为 0 元。因此,涉案专利被认定无效不会对公司
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4、公司收到审查决定后,组织团队研读、分析决定书内容,将
在法定期限内向知北京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
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583283
号)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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