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山纸业: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5-02-22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
议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以现场+通讯会议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公司 5 名监事及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整合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新型林浆纸一体化发展战略,牢牢把握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机遇,实现林业各板块的协同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快速做大林业资产总盘,
同意公司推动控股子公司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竹公司”或
“标的公司”)股权整合工作,即公司将持有的中竹公司51%股权协议转让给另
一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青山林业公司”),同时,青
山林业公司受让中竹公司另一股东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青丰公司”)
持有的部分股权(39%),即本次合计向青山林业公司转让标的公司90%股权。
本次股权整合后,中竹公司股权结构为:青山林业公司持有90%股权、青丰公司
持有10%股权,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中竹公司股权。
    1、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中和”)
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关于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整合
事宜所涉及的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联合中和评报字(2024)第1286号),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根据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
公司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审计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值为人民币300.58万元,在满足资产评估报告成立的全部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
经评定、估算确定评估对象其在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人民币300.75万元,评估增
值人民币0.17万元,增值率0.06%。本次增值部分系固定资产-设备类评估增值0.17
万元。
    2、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相关评估报告,青山林业公司向青山纸业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价格为人
民币153.3825万元,向青丰公司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117.2925万元,
二者合计270.6750万元。
    3、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对公司实现林浆纸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公司
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51%股权转让给青山林业公司,系出于内部资源整合需要,便
于集中高效管理,实现浆纸产业链优势互补,是探索“以竹促纸,以纸养竹”的
新型林纸结合模式的举措;二是青山林业公司受让青丰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 39%
股权,公司整体上增加对标的公司持股比例,更有利于标的公司的稳定发展,有
助于推动公司新型林浆纸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原料保供能力,增
强供应链安全,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公司及受让方均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仍为公司合并报表企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其他
    (1)本次子公司股权整合(转受让)事项已履行评估备案等国资程序,并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2)本次子公司股权转受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由董事会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尚需提交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技改工程变更项目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为顺应“以竹代木”“以竹代塑”发展潮流,充分发挥竹木中长纤制浆造纸
行业优势,积极开拓新型绿色包装纸市场,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
域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协同发展,提升经济发展韧性和新动能,根据相关项目可行
性分析并结合公司自身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同意公司实施原技改工程变更项目即
建设年产 20 万吨竹浆技改工程,通过项目带动推进公司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公
司浆纸主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工期为 18 个月,项目
总投资为 39,314.64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该技改项目为公司原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即年产 50 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
程变更项目,即项目原计划配套实施的超声波制浆项目调整为建设硫酸盐本色竹
浆项目。因不具备竞争优势,项目原计划食品包装原纸对应的纸机生产线技改工
程终止建设。有关前期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之前公告信息,本次技改
项目有关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等,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实施技改工程变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 18,000 万元,实际发生 10,799.30
万元。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8,247 万元。
    本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冯玲女士、陈礼辉先生、陈亚东先生、叶莲女士),认
为:经审核,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公
司实际需求,拟定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尤其是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价
格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部分交易以市场原则确定价格具备合理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林小河先生、林新利
先生、林建平先生、余宗远先生、姚顺源先生、林燕榕女士、叶宇先生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同时,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6)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2025 年 2 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 14:30 在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
场 16 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007)。
    以上第(二)(四)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