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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5-02-12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2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张利刚为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家庆、冯康洁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
第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指定本人或者其他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担任”,现指定杨家庆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述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第四条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
事”修订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不超过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过半数”。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原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组成第六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冯康洁、杨家庆、何泽仪,其中召集人由冯康洁担
任;

    (2) 审计委员会:张子君、彭红历、朱晓东,其中召集人由张子君担任;

    (3)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何泽仪、张子君、朱晓东、冯康洁、杨家庆,其中
召集人由何泽仪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决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1)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康洁为公
司总经理;

    (2)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学、贾建
萍、潘建新、王晓荣、伍俊芸、郭建军、李清林为公司副总经理;

    (3)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任王晓荣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4)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建军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同意公司聘任卓炤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华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贷款人民
币 4,700 万元,授信贷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同意该授信贷款由公司、公司股东
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海南华
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
技支行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
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需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的额度在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相关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