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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看科技:思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5-01-14  

股票简称:思看科技                           股票代码:688583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98 号
                     12 幢 1 单元 102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 年 1 月 14 日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看科技”、“发行人”、“本公
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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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
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
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公司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8,000,000 股,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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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锁定期为 12 个月或 36 个月,保荐人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配售投
 资者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 10%锁定期为 6
 个月。公司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12,780,347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 18.79%。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40 仪器仪
 表制造业”。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7.19 倍。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T-3 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股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2023 年静态       2023 年静态
  证券           证券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市盈率            市盈率
  代码           简称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830978.NQ     先临三维         10.72       0.3517       0.2523          30.48            42.48
688400.SH       凌云光         21.92       0.3537       0.2638          61.98            83.10
688686.SH       奥普特         75.61       1.5847       1.3296          47.71            56.87
688333.SH       铂力特         39.43       0.5210       0.3887          75.68            101.43
                          算术平均值                                    53.96            70.9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T-3 日)。
  注 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 2:2023 年扣非前/后 EPS=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33.4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3.0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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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
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
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技术创新及技术应用发展不及预期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为三维视觉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
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于产品技术特点及优势,公司产品目前主要面向
大尺寸、复杂造型被测物体、便携高效的现场测量以及全面高效三维建模等目标
市场。整体而言,当前三维视觉数字化行业仍处于技术发展快速迭代、目标市场
逐步发展导入的发展阶段,当前市场也一定程度上存在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相对较
为分散、部分客户需求稳定性和复购率相对较低的情况。同时,现阶段以激光三
维扫描技术为代表的三维视觉数字化技术,作为行业主流技术之一,是对包括接
触式三维测量技术在内的三维数字化行业技术的重要有效补充,将是未来的技术
发展趋势和方向。但整体而言,现阶段三维视觉数字化市场规模仍相对较小,且
其在扫描测量精度上尚无法达到传统接触式三维测量技术的精度水平。此外,在
替代传统接触式三维测量等原有测量方式上,目前市场上仍存在固定拍照式、3D
机器视觉瑕疵检测方案等竞争技术方案。

    随着应用领域的拓展、市场需求的变动以及技术水平的提升,公司需结合下
游市场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对公司的现有技术和产品进行持续迭代和升级
以保持核心竞争力。结合行业经验,考虑到未来客户应用需求变化及行业技术的
不断发展,公司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方向也可能存在偏离的风险,并进而可能导
致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面临较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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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蔡司高慕相关的经营风险

    公司与主要客户高慕光学测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采用 ODM 的合作模式,
在报告期各期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301.28 万元、1,542.33 万元、55.99 万元和 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8%、7.49%、0.21%和 0%。2022 年下半年双
方原有 ODM 合作协议已经到期。2023 年上半年,蔡司高慕已推出自研的手持式
三维激光扫描仪产品 T-SCAN hawk 2。

    公司出于技术推广及与蔡司高慕维持良好合作关系的考虑,于 2023 年 2 月
签署了专利授权协议,约定将“内置摄影测量复合扫描技术”和“多波段扫描技术”
对应的专利以 1,000 美元/年的价格授权给蔡司高慕使用,有效期至 2033 年 2 月
28 日。上述技术的运用尚需要蔡司高慕进一步的技术研发。

    公司与蔡司高慕 ODM 合作关系终止及蔡司高慕已推出自研的手持式三维激
光扫描仪产品,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增长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且存在可能引发市场
竞争加剧的风险;此外,若双方技术合作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存在技术泄密
的风险,进而给自身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及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提升,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市场高速发展,吸引了诸多
境内外企业布局相关领域。一方面,ZEISS、HEXAGON 等国际工业测量领域巨
头通过内部培育发展、并购境内外标的等方式涉足三维视觉数字化领域,参与境
内外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境内企业武汉中观、先临三维等在三维视觉数字化
领域也有较深的布局。此外,形创公司作为手持式 3D 扫描设备的首创者和海外
头部企业,仍在积极布局相关产品并完善其市场销售网络。境内外竞争对手基于
各自发展战略及研发方向的不同,在各自的技术领域上展开差异化竞争。

    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内外现有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加快布局相关细
分市场,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和销售产生一定压力。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凭借
自身差异化竞争优势应对上述市场竞争,或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可能给公司经
营规模、盈利能力和收入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波动及资产结构变动的风险

    公司盈利能力受到自身产品销售结构、产品及下游客户需求特点、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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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所处发展阶段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公司不同产品的销售毛利率
存在差异,如工业级自动化 3D 视觉检测系统的销售毛利率整体相对较低。如果
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结构中,毛利率较低的产品的销售占比明显上升,则公司销
售毛利率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产品属于仪器仪表类设备,使用寿命相对较长,
且下游终端客户的需求相对分散,公司及经销商需持续开发下游终端客户需求。
如果未来终端客户需求拓展不及预期,则公司销售规模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结
合当前市场竞争格局,主要凭借产品技术优势开展差异化竞争。如果公司未来产
品技术优势减弱或消除,与竞争对手的差异化不明显,则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
市场占有率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
增速相对较快。如果公司未来营业收入规模已达到较高水平,则公司营业收入可
能存在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此外,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的投入将使得公司的资产结构发生较大
变化。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预计将新增土地使用权 1,566.00 万元、长
期待摊费用 10,500.43 万元、房屋及建筑物 19,438.47 万元、机器设备等其他固定
资产 5,187.75 万元;总部办公用房建设及购置预计新增长期待摊费用 1,820.78 万
元、房屋及建筑物 9,325.84 万元、办公及其他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 165.00 万元。
上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投入使用后,预计每年将增加折旧及摊
销额 3,000-5,000 万元。如果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不及预期,上述折旧及摊销费用
的提升将对公司盈利水平构成较大压力,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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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
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4 年 9 月 6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226 号)《关于同意思看
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 7 号)同意,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思看科技 A 股总股本为 68,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2,780,347 股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思看科
技”,证券代码为“688583”。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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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市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三)股票简称:“思看科技”,扩位简称:“杭州思看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58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8,000,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7,000,000 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2,780,347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5,219,653 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3,400,000 股,具体情况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
东情况”之“七、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
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战略配售部分,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本次获配股数
为 85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除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
司之外的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本次获配股
数为 2,550,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
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配售结果,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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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7,340,347 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819,653 股。

    3、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公司选择的上市
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公司上市时市值约为 22.75 亿元。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763.50 万元和 11,425.50 万元,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23.40 万元和 9,894.37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

    综上,公司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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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CANTECH (HANGZHOU) CO., LTD.
注册资本(发行前):     5,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江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5年3月23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2年8月24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98号12幢1单元102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
                         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测
                         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经营范围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仪器仪表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面向全球的三维视觉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
主营业务
                         业务为三维视觉数字化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邮政编码:               311121
电话:                   0571-86362816
传真:                   0571-86362816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3d-scantech.com.cn/
电子邮箱:               dongshiban@3d-scantech.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
                         董事会办公室
理部门:
负责人:                 赵秀芳(董事会秘书)
电话号码:               0571-86362816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江
峰、陈尚俭和郑俊。三人均系公司的创始股东,并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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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王江峰先生,1982 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码为 330723198203******。主要经历如下:2006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浙江大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6 年 12 月
至 2013 年 3 月,先后任杭州谱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谱诚泰迪实业有限公司销
售总监;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先后任杭州鼎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销售总监;2015 年 3 月至今,任思看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陈尚俭先生,1977 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码为 330302197707******。主要经历如下: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4 月,于 UT-StarCom 任职研发工程师;2006 年 5 月至 2012 年 6
月,先后任杭州谱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谱诚泰迪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先后任杭州鼎热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5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思看科技董事、运营总监;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
思看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郑俊先生,1982 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码为 330205198210******。主要经历如下:2007 年 10 月
至 2008 年 6 月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结构工程师;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杭州谱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谱诚泰迪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
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先后任杭州鼎热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研发总监;2015
年 3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思看科技监事、总工程师;2022 年 7 月至今任思看科
技董事、总工程师。

  (二)本次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
控制关系图

    本次上市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11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注:王江峰还持有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 26.79%的份额,陈尚俭还持有思看员工 1 号资管
            计划 22.32%的份额,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发行后 0.9845%的股权;郑俊还持有
            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 34.88%的份额,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发行后 0.4536%的
            股权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发行前直
            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占发行前
                                          直接持                           合计持               持有   限售期限
序                           任职起止                  间接持股数量                 总股本持
     姓名         职务                    股数量                           股数量               债券   (自上市
号                             日期                      (万股)                     股比例
                                          (万股)                         (万股)             情况   之日起)
                                                                                      (%)
                                                     通过杭州思鼎间接
                             2022.7.27-              持股 251.91 万股,
1    王江峰   董事、总经理                1,134.33                         1,440.62     28.25    -        36
                             2025.7.26               通过思看聚创间接
                                                     持股 54.38 万股
                                                     通过思看聚创间接
              董事、副总经
                             2022.7.27-              持股 55.55 万股,通
2    陈尚俭   理、核心技术                 987.16                          1,042.75     20.45    -        36
                             2025.7.26               过思看三迪间接持
                  人员
                                                     股 0.04 万股
              董事、核心技   2022.7.27-              通过思看聚创间接
3    郑俊                                  913.58                           969.51      19.01    -        36
                术人员       2025.7.26               持股 55.93 万股
                             2022.7.27-
4    方铭         董事                       -                -               -        -         -        -
                             2025.7.26
                             2022.7.27-
5    李庆峰       董事                       -                -               -        -         -        -
                             2025.7.26
                             2022.7.27-
6    郑能干       董事                       -                -               -        -         -        -
                             2025.7.26
7    祝素月       董事       2022.7.27-      -                -               -        -         -        -

                                                       12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占发行前
                                            直接持                          合计持               持有   限售期限
序                             任职起止                  间接持股数量                总股本持
     姓名           职务                    股数量                          股数量               债券   (自上市
号                               日期                      (万股)                    股比例
                                            (万股)                        (万股)             情况   之日起)
                                                                                       (%)
                               2025.7.26

                                                       通过杭州思鼎间接
                               2022.7.27-              持股 2.95 万股,通
8    祝小娟         监事                       -                               5.53       0.11    -        36
                               2025.7.26               过思看聚创间接持
                                                       股 2.58 万股
                              2022.7.27-               通过杭州思鼎间接
9    叶炳           监事                       -                               6.47       0.13    -        36
                              2025.7.26                持股 6.47 万股
                              2022.7.27-               通过杭州思鼎间接
10   冯敏翔          监事                      -                               8.60       0.17    -        36
                              2025.7.26                持股 8.60 万股
                 董事会秘书、 2022.7.27-
                   财务总监   2025.7.26                通过思看聚创间接
11   赵秀芳                                    -                              49.15       0.96    -        36
                              2024.4.29-               持股 49.15 万股
                   副总经理
                              2025.7.26
                              2023.1.1-2               通过思看聚创间接
12   金凤昕        副总经理                    -                              47.75       0.94    -        36
                               025.7.26                持股 47.75 万股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关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
            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
            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情况及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设立杭州思鼎、思看聚创、思看三迪共计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其中,思
            看聚创和杭州思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江峰,思看三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
            尚俭。上述平台穿透持股自然人均为公司员工。针对上述员工股权激励情况,公
            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3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思看聚创

企业名称             杭州思看聚创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MA2JRFF79H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 1399 号 21 幢 101-1-42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江峰
出资额               580 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13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1 月 13 日至长期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思看聚创的合伙人及持有份额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      出资额
序号                                份额占比(%) 合伙人类别       员工现任职情况
         称/姓名     (万元)
  1        王江峰         66.0477         11.3875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2        马振华         78.3020         13.5003   有限合伙人       首席商务官
  3         方乐          69.6017         12.0003   有限合伙人          经理
  4         郑俊          67.9279         11.7117   有限合伙人     董事、总工程师
  5        陈尚俭         67.4669         11.6322   有限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
  6        赵秀芳         59.6922         10.2918   有限合伙人
                                                                  监、董事会秘书
  7        金凤昕         58.0013         10.0002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8        王俊亮         13.3556          2.3027   有限合伙人        高级总监
  9        杨荣辉         10.4400          1.8000   有限合伙人        高级总监
 10        王建平          9.3962          1.6200   有限合伙人        高级总监
 11        董彦波          7.4391          1.2826   有限合伙人          经理
 12         张喆           7.4387          1.2825   有限合伙人          经理
 13        杜云鹏          6.3055          1.0872   有限合伙人          经理
 14        台其果          5.7865          0.9977   有限合伙人          经理
 15        许士明          5.6852          0.9802   有限合伙人          经理
 16         吴江           5.2201          0.9000   有限合伙人          总监
 17        侯敬杨          4.8739          0.8403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专员


                                          1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合伙人名      出资额
序号                                份额占比(%) 合伙人类别       员工现任职情况
         称/姓名     (万元)
 18         霍旺          4.3501          0.750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19         王红          3.9151          0.6750      有限合伙人        总监
 20         王娜          3.3931          0.5850      有限合伙人       副经理
                                                                    总经办主任、
 21        祝小娟         3.1321          0.5400      有限合伙人
                                                                    监事会主席
 22         陈斌          3.0451          0.5250      有限合伙人        经理
 23        朱金雁         2.8711          0.4950      有限合伙人        经理
 24        蒋传鹏         1.5660          0.270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25         康健          1.4355          0.2475      有限合伙人       副经理
 26         张扬          1.3050              0.225   有限合伙人        经理
 27        傅舜鑫         1.3050          0.2250      有限合伙人       副经理
 28         戴明          1.3050          0.2250      有限合伙人        经理
 29         梅振          1.1745          0.2025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30        陈福义         1.0440          0.1800      有限合伙人       副经理
 31        胡跃锋         0.9570              0.165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32        孙永亮         0.9570          0.165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33        李国华         0.8700          0.1500      有限合伙人       副经理
 34        谢江虎         0.8700          0.150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35        初秀艳         0.5742          0.0990      有限合伙人       副经理
 36        马威武         0.5220          0.090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37        蔡青青         0.5220          0.0900      有限合伙人        组长
 38        龙昌进         0.5220          0.0900      有限合伙人       副经理
 39        杨正泼         0.5133          0.0885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40        吴园园         0.4350              0.075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专员
 41         张鹏          0.4350              0.075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专员

       2、杭州思鼎

企业名称             杭州思鼎信息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7WDK39U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 1399 号 21 幢 101-1-117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江峰
出资额               27 万元


                                         15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经营范围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长期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杭州思鼎的合伙人及持有份额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   出资额       份额占比
序号                                               合伙人类别      员工现任职情况
           称/姓名    (万元)       (%)
  1         王江峰     19.5379        72.3626      普通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2         张立旦       2.7778       10.2881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3         冯敏翔       0.6667        2.4691      有限合伙人     软件工程师、监事
  4         付爱娟       0.5706        2.1133      有限合伙人           经理
  5          叶炳        0.5020        1.8591      有限合伙人     硬件工程师、监事
  6         许齐功       0.3856        1.4282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7          朱懿        0.3353        1.2418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8         叶路平       0.3137        1.1619      有限合伙人          副经理
  9         王俊亮       0.2778        1.0288      有限合伙人         高级总监
 10         王建平       0.2778        1.0288      有限合伙人         高级总监
                                                                 总经办主任、监事会
 11         祝小娟       0.2288        0.8473      有限合伙人
                                                                       主席
 12         何振贵       0.2222        0.8230      有限合伙人           经理
 13          郑谦        0.1948        0.7214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14         杨玉驹       0.1569        0.5810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15         徐海鹏       0.1176        0.4357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16         欧连英       0.1062        0.3934      有限合伙人          副经理
 17          李斌        0.0833        0.3086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18         周城剑       0.0833        0.3086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19         吴园园       0.0784        0.2905      有限合伙人         销售专员
 20         孙永亮       0.0278        0.1029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21         龙昌进       0.0278        0.1029      有限合伙人          副经理
 22         王兆隆       0.0278        0.1029      有限合伙人          工程师

      3、思看三迪

企业名称              杭州思看三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H1MRL5M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16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 1399 号 21 幢 101-1-80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尚俭
       出资额                461.161792 万元
                             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软件开发,软件技术
       经营范围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4 日
       经营期限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长期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思看三迪的合伙人及持有份额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     出资额       份额占比
       序号                                                    合伙人类别          员工现任职情况
                  称/姓名    (万元)       (%)
         1         陈尚俭       0.0379          0.0083         普通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理
         2         朱一舟      81.7670         17.7306         有限合伙人                 总监
         3         杨荣辉     122.6471         26.5952         有限合伙人               高级总监
         4         马振华     122.6131         26.5879         有限合伙人              首席商务官
         5          方乐      134.0967         29.0780         有限合伙人                 经理

              (三)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承诺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期
                                                                                                      (自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数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市之日
                                          (万股)                      (万股)                        起)
                                         一、有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
 1                 王江峰                  1,134.3263        22.2418%   1,134.3263        16.6813%    36 个月
 2                 陈尚俭                    987.1636        19.3561%       987.1636      14.5171%    36 个月
 3                  郑俊                     913.5816        17.9134%       913.5816      13.4350%    36 个月
 4                思看三迪                   484.7967         9.5058%       484.7967       7.1294%    36 个月
 5                思看聚创                   477.5173         9.3631%       477.5173       7.0223%    36 个月
 6                杭州思鼎                   348.1189         6.8259%       348.1189       5.1194%    36 个月
 7                浙江如山                   232.0793         4.5506%       232.0793       3.4129%    12 个月
 8                嘉兴华睿                     85.9554        1.6854%        85.9554       1.2641%    12 个月


                                                       17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期
                                                                                                (自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数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市之日
                                      (万股)                       (万股)                     起)
 9             浙江华睿                  85.9554        1.6854%        85.9554       1.2641%    12 个月
 10              王涌                    35.3371        0.6929%        35.3371       0.5197%    12 个月
 11            深圳达晨                  54.3188        1.0651%        54.3188       0.7988%    12 个月
 12            杭州达晨                  32.5913        0.6391%        32.5913       0.4793%    12 个月
 13            深圳财智                   8.5955        0.1685%         8.5955       0.1264%    12 个月
                                                                       85.9551       1.2640%    12 个月
 14            中证投资                  85.9551        1.6854%
                                                                       85.0000       1.2500%    24 个月
 15            杭州云栖                  19.1011        0.3745%        19.1011       0.2809%    12 个月
 16            杭州海邦                  19.1011        0.3745%        19.1011       0.2809%    12 个月
 17            台州华睿                  19.1011        0.3745%        19.1011       0.2809%    12 个月
 18            成都雅清                  19.1011        0.3745%        19.1011       0.2809%    12 个月
 19            智汇润鑫                  19.1011        0.3745%        19.1011       0.2809%    12 个月
 20            嘉兴联创                  19.1011        0.3745%        19.1011       0.2809%    12 个月
 21            杭州禹泉                  19.1011        0.3745%        19.1011       0.2809%    12 个月
 22      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                   -               -     66.9456       0.9845%    12 个月
 23      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                   -               -     30.8427       0.4536%    12 个月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
 24                                              -               -     38.6587       0.5685%    12 个月
                 伙)
       广州工控混改股权投资基金
 25                                              -               -     59.2765       0.8717%    12 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
 26                                              -               -     59.2765       0.8717%    12 个月
           企业(有限合伙)
 27          网下限售股份                                              81.9653       1.2054%    6 个月
              小计                                                   5,521.9653   81.2054%         -
                                    二、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
 28    本次公开发行的流通股股东                  -               -   1,278.0347      18.7946%      -
              小计                               -               -   1,278.0347   18.7946%         -
              合计                     5,100.0000     100.0000%      6,800.0000   100.0000%        -

       六、本次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号                                                                 (自上市之日起)


                                                 18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号                                                         (自上市之日起)
 1        王江峰                 1,134.33      16.68%           36 个月
 2        陈尚俭                  987.16       14.52%           36 个月
 3         郑俊                   913.58       13.44%           36 个月
 4       思看三迪                 484.80        7.13%           36 个月
 5       思看聚创                 477.52        7.02%           36 个月
 6       杭州思鼎                 348.12        5.12%           36 个月
 7       浙江如山                 232.08        3.41%           12 个月
                                                        12 个月(对应 85.96 万股)
 8       中证投资                 170.96        2.51%
                                                        24 个月(对应 85.00 万股)
 9       嘉兴华睿                  85.96        1.26%           12 个月
10       浙江华睿                  85.96        1.26%           12 个月
        合计                     4,920.47      72.35%               -

七、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首发承销细则”)、投资者
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
简称“中证投资”),中证投资系保荐人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持有
其 100.00%的股权,中信证券为中证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思看员工 1 号资管
计划和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合称简称“思看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4)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二)获配结果

     2025 年 1 月 2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


                                      19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3.46 元/股,本次发行股数 1,700.00 万股,发行总
       规模为 56,882.00 万元。

           依据《首发承销细则》,本次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
       证投资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中证投资
       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 850,000 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
       终获配股数对应的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
       (T+4 日)之前,依据中证投资缴款原路径退回。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T-3 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
       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
       其承诺认购的金额,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
       人(主承销商)已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T+4 日)之前,依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的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占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本次发行数
号          者名称                 者类型             (股)                   (元)         (月)
                                                                  量的比例
                          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
1    中证投资                                       850,000       5.00%      28,441,000.00      24
                            荐人相关子公司
2    思看员工1号资管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669,456       3.94%      22,399,997.76      12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3    思看员工2号资管计划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308,427       1.81%      10,319,967.42      12
                            项资产管理计划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 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
4                                                   386,587       2.27%      12,93,5,201.02     12
     限合伙)             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
                          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
5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        592,765       3.49%      19,833,916.90      1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广州工控混改股权投资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6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92,765       3.49%      19,833916.90       12
                            业或其下属企业
     伙)
                      合计                          3,400,000    20.00%      113,764,000.00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中信证券资管思看员工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认购,
       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实际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80%,符合《关于规
       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

                                               20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基本情况

       根据《中信证券资管思看员工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以下称“《1 号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 号资管计划备案证明等资料,
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1 号资管计划的基
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中信证券资管思看员工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号      SAQU20
     管理人名称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备案日期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成立日期      2024 年 11 月 13 日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2024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
略配售的议案》。

       参与认购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为 9 名。

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主要职务认购金额及

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比例等情况如下:

序                劳动合同签署                                       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
        姓名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单位                                           (万元)     份额比例
 1     王江峰       思看科技     董事长、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600        26.79%
 2     陈尚俭       思看科技     董事、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500        22.32%
                                 副总经理、董事
 3     赵秀芳       思看科技     会秘书、财务总       高级管理人员        260        11.61%
                                       监
 4     金凤昕       思看科技        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200         8.93%
 5      张描        思看科技        高级总监            核心员工          200         8.93%
 6      郑超        思看科技              总监          核心员工          150         6.70%
 7     杨荣辉       思看科技        高级总监            核心员工          110         4.91%
                  杭州思锐迪科
 8      戴明                              经理          核心员工          110         4.91%
                    技有限公司
 9     张海峰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110         4.91%


                                                 21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合计                            2,240      100.00%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1 号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称“中证资管”)作为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有权独立管理和运用资
产管理计划财产,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
资所产生的权利。同时,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中证资管已出具承诺函,
表明其作为 1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为 1 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控制主体。

    因此,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中证资管,并非发
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中证资管为思看员工 1 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
主体。

    2、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

    (1)基本情况

    根据《中信证券资管思看员工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以下称“《2 号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备案证
明等资料,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思看
员工 2 号资管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中信证券资管思看员工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号     SAQU19
  管理人名称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备案日期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成立日期     2024 年 11 月 13 日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2024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
略配售的议案》。




                                      22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参与认购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为 17 名。

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的委托人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主要职务认购金额及

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比例等情况如下:

序                                                            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
      姓名    劳动合同签署单位         职务        人员类型
号                                                            (万元)     份额比例
 1    郑俊        思看科技        董事、总工程师   核心员工        450        34.88%
              上海思看聚创仪器
 2   许士明                             经理       核心员工         60         4.65%
                科技有限公司
 3   付贵权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60         4.65%
 4    姜柳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60         4.65%
 5   刘立波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60         4.65%
 6    张鹏        思看科技            销售专员     核心员工         50         3.88%
                                  总经办主任、监
 7   祝小娟       思看科技                         核心员工         50         3.88%
                                      事会主席
 8   廖胜凯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50         3.88%
 9   何骁翔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50         3.88%
10   汪新宇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50         3.88%
11   王立云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50         3.88%
12   彭苇航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50         3.88%
13    刘节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50         3.88%
14   叶永雄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50         3.88%
15    胡伟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50         3.88%
16   孙雪利       思看科技              经理       核心员工         50         3.88%
              杭州思锐迪科技有
17   郑佳乐                           工程师       核心员工         50         3.88%
                  限公司
                               合计                              1,290      100.00%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2 号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中证资管作为思看员工 2 号资
管计划的管理人有权独立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
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同时,思看员工 2 号资
管计划的管理人中证资管已出具承诺函,表明其作为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的管
理人,为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控制主体。




                                         23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因此,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中证资管,并非发
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中证资管为思看员工 2 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
主体。

    (四)限售期安排

    中证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24 个月。
    思看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
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17,000,000 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
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33.46 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23.00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3 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2.18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46 元(按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5.37 元(按照本次发行后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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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所有者权益按照 202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
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九、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6,8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344.05 万元。

    中汇会计师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5]0025 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                                                     4,607.44
       审计及验资费                                                     1,706.60
          律师费                                                          673.26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528.3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2.34
           合计                                                         7,537.95
注:(1)费用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2)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
额;(3)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
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十一、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
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9,344.05 万元。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转让股份。

十二、发行后公司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 14,855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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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中汇会计师接受思看科技委托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中汇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9821 号),发
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
层分析”内容,《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中
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汇会计师审阅了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出具《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4]10170 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
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阅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
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
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
主要财务数据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变动率
                               (未经审计或审阅)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000-35,000      27,170.77   21.45%-28.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00-13,000      11,425.50    5.03%-13.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11,000-12,000       9,894.37   11.17%-21.28%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33,000-35,000 万元,预计同比增速为
21.45%-28.81%;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00-13,000 万元,预计
同比增速为 5.03%-13.78%;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1,000-12,000 万元,预计同比增速为 11.17%-21.28%。2024 年度业绩

                                         27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继续保持增长,主要系公司新推出的创新产品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并与
下游客户持续扩大合作所致。

    上述 2024 年度业绩预计数据系公司管理层初步测算结果,不代表公司最终
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28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对本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D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
  1                                                    86041110000711678
             杭州分行         检测系统产能扩充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研发中心基地建设项目     8110801013803025050
             杭州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3301041060003251315
           海创园支行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
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上市公告书
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9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
重大变化。




                                   30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规的规定,对发
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发行人具备《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行业领域归类和科
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发行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发行人持续稳
定发展。因此,保荐人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            021-20262367
保荐代表人          董超、徐峰
项目协办人          杨迪
其他经办人员        郭阳、徐舟、王鹏、方坤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董超:男,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
人。董超先生曾负责或参与了海森药业主板IPO、振德医疗主板IPO、当虹科技
科创板IPO、福莱蒽特主板IPO、禾迈股份科创板IPO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振德
医疗可转债、洁美科技及振德医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
以及南京证券、长阳科技、大越期货、中信资本等改制或财务顾问等项目。

       徐峰:男,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


                                       31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荐代表人。徐峰先生曾负责或参与了安杰思科创板IPO、海森药业主板IPO、振
德医疗主板IPO、大博医疗主板IPO、艾德生物创业板IPO、灵康药业主板IPO、
福莱蒽特主板IPO、新澳股份主板IPO、桐昆股份主板IPO、宝鼎科技主板IPO等
首次公开发行项目,迪安诊断非公开、荣盛石化非公开、台华新材可转债、振德
医疗可转债、英特集团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上海莱士重大资产重组等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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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相关承诺事项

    (一)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王江峰出具了《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函》,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控制人陈尚俭、郑俊出具了《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函》,承诺
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减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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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四年内减持,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

    王江峰和陈尚俭控制的思看三迪、杭州思鼎及思看聚创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合伙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合伙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3、本次发行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机构股东

    深圳达晨、杭州达晨、深圳财智、中证投资、杭州云栖、杭州海邦、台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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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睿、成都雅清、智汇润鑫、嘉兴联创、杭州禹泉作出承诺:

       “自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或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孰晚之日为准),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
执行。

       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发行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自然人股东

       2015 年 12 月及 2022 年 10 月,王涌先后两次增资入股思看科技,王涌作出
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
发行人本次发行申报的 12 个月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57,865 股,
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0.5056%),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人取
得发行人股份的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或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孰晚之日为准),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申报前 12 个月内直接或间接新增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95,506 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0.1873%),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5、其他机构股东

       浙江如山、浙江华睿、嘉兴华睿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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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
执行。

    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金凤昕、赵秀芳承诺: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

    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祝小娟、叶炳、冯敏翔承诺: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36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为陈尚俭及郑俊,其出具的《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函》
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中陈尚俭及郑俊出具的承诺。

       (二)公开发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江峰、陈尚俭及郑俊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次发行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

       2、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有延长锁定期的
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3、本人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首
次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若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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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损失。

    6、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

    2、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

    王江峰和陈尚俭控制的杭州思鼎、思看聚创、思看三迪承诺:

    “1、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本次发行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届时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

    2、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
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有延长
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3、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
低于首次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合伙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公告
(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
人并公告)。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
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
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合伙企
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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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措施承诺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如果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恶意炒作因素所致,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实施程序

    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下述顺序采取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
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
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
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39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安排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个交
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
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董事承
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
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
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
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
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的 10%,且不超过 40%,具体回购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回
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
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当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
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增持公司股票
的具体计划(包括拟买入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
司进行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自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以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
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一个会计年度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
取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10%,且不超过 40%,具体增持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定


                                    40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措施时提前公告。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
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
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
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买入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
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一个
会计年度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和累计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上
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金额的 5%和 15%,具体增持事项将在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
相关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

       公司未来在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
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就公司
回购措施而言仅指如下第 1、第 2 所述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
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


                                     41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增
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其和/或其一致行动人(依上市公司收购相关管理规则项下所
界定)触发要约收购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申请情形或豁免要约方式增持
股份情形的。

    5、稳定股价的具体承诺

    公司承诺: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份
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
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
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
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发行人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6、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
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
(如有)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
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和应取得的分红
(如有)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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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就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做出了如下承诺:

       1、公司

       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与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
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
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利用股
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
为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回购方案
予以实施。

       3、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4、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
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根据届时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
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43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江峰、陈尚俭及郑俊出具了《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与承诺》,
具体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将保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
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
加强投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
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将保证公司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
回购方案予以实施。

       3、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4、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本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
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根据届时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

                                     4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做出了如下承
诺:

       1、公司

       公司出具了《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江峰、陈尚俭及郑俊出具了《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具
体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盈利能力,主动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45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
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
市场开拓、加强技术创新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
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承诺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线开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
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
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草案)》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程序,按照缓急轻重的原则安排募集资
金继续投入,公司拟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强化风险管理,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并实现预期收益的前提下能产生最大效益
回报股东。

    2、提高公司销售收入,科学管控成本、费用,提高利润水平

    公司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综合竞争实
力、抗风险能力、长远发展能力将显著提升,为公司加快发展和加强盈利能力提
供了良好的机遇。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强化升级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拓
市场,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推动公司业绩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同时,
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成本、费用的
预算管理、额度管理和内控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管理层薪酬计提、
发放的审议披露程序,全面有效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不断提升公司
的利润水平。

                                  46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严格落实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增加公司投资价值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
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并制定了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保障条款。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包括现金分
红等方式进行股利分配,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及分配的监督,不
断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江峰、陈尚俭及郑俊为确保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特承诺如下:

    “(1)任何情形下,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
超前消费;

    (5)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7)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9)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
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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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
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特承诺如下: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及拟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和规定,
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及规定等;

    (5)坚决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如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支持公司将员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
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8)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存在不同要求,本人将自愿
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
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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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就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承诺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宗旨和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

    (5)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6)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2、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
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分配前提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中期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现金利润分配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除股东大
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应当进行


                                    49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现金分红。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
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确定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的最低比例: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本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③的规
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5)股票利润分配

    公司在实施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
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
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
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和决策机制

    (1)公司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并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
意见。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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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
预案提出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
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如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且公司上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
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决定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具体的原因和考虑因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利润
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意见。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

    4、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1)如因行业监管政策、外部监管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
和长期发展需要,确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规划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有关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事先征
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涉及对
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在详细论证后,经董事会决议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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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
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
序,包括但不限于召开相关内部决策会议、制定相关回购方案等。本公司将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回购符合相关责令回购决
定书载明的股票数量。前述回购价格应当为基准价格,投资者买入本公司股票价
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基准价格参照《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投资者买入
价格按照该投资者买入本公司股票的平均价格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王江峰、陈尚俭及郑俊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
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对发行条件构成重


                                  52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
回购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召开相关内部决策会议、制定相关回购方案等。本人将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回购符合相关责令回
购决定书载明的股票数量。前述回购价格应当为基准价格,投资者买入本公司股
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基准价格参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投资者
买入价格按照该投资者买入本公司股票的平均价格确定。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本公司为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53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情形。如因本机构为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审计机构承诺:“因本所为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因本所为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承诺:如因本公司为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2〕0445 号)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王江峰、陈尚俭及郑俊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
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发行人
及其下属企业,下同)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本人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构
成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
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3、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
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A、停止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C、将相竞争的业务转
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如违反以上承诺,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
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
消。”

    (十)业绩下滑情形相关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江峰、陈尚俭及郑俊,就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
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二)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
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三)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
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承诺
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十一)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发行人就在审期间内分红事项确认并承诺如下:

    “1、自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发行申请之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
日,本公司未进行任何形式的现金分红,发放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3、自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前,本公司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现金分红,发放股
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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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

       “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1)公司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
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
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4)公司将对未履行
承诺事项或未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股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截留其从本公司获得
的现金分红等措施,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江峰、陈尚俭、郑俊出具了《关于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如
下: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本人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人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薪酬、分红或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
止;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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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6、如有关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
人应将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

       3、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方铭、郑能干、祝素月、李庆峰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本人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人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薪酬或津贴;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监事祝小娟、叶炳、冯敏翔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本人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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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本人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薪酬、分红或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
止;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6、如有关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
人应将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金凤昕、赵秀芳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本人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人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薪酬、分红或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
止;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6、如有关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
人应将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

       4、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思看三迪、杭州思鼎及思看聚创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公司/本企业就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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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
督。

       如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本公司/本企业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公司/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本公司/本企业将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分红或其他收益,同时本公司/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或
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止;

       5、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6、如有关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
公司/本企业应将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收益所得上缴发行人。”

二、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保荐人承诺:除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等已披露的申请文
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人对上述承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披露违规、
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进一步
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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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承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符合《证
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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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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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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