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看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02-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思看科
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思看科技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56,8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7,537.9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344.05 万元(尾数存在
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5]0025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
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344.05 万元,
未达到《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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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因募集资金
实际到账时间、外部市场需求变化原因,为兼顾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股
东利益及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适当控制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时间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长期限的议案》,在
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
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3D 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检测系统
1 19,679.10 19,679.10 19,679.10
产能扩充项目
2 研发中心基地建设项目 28,497.03 28,497.03 28,497.03
3 补充流动资金 8,720.00 8,720.00 1,167.92
合计 56,896.13 56,896.13 49,344.05
建设时间调整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长期限后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时间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3D 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检测系统
1 2025 年 3 月 2026 年 9 月
产能扩充项目
2 研发中心基地建设项目 2025 年 3 月 2027 年 3 月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9,017.25 万元,公司将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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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拟投
序 自筹资金预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拟置换金额
号 先投入金额
金额
3D 视觉数字化产品及自动化检测系
1 19,679.10 3,985.30 3,985.30
统产能扩充项目
2 研发中心基地建设项目 28,497.03 5,031.95 5,031.95
合计 48,176.13 9,017.25 9,017.25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537.95 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90.85 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将进行等额
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
序 自筹资金预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拟置换金额
号 先投入金额
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 4,607.44 350.00 350.00
2 审计及验资费 1,706.60 91.51 91.51
3 律师费 673.26 39.34 39.34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528.30 - -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2.34 10.00 10.00
合计 7,537.95 490.85 490.85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总额为 9,508.10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思
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0132 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9,017.2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90.85 万元。上述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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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017.2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90.85 万元,本次置换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内容和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0132 号),认为:思看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
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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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反映了思看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实际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思看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由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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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 超 徐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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