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2-12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
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9,190.588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750.7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093.3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657.4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新相微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新相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6),公司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原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
序号 实施单位 投资总额
目 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合肥宏芯达微
合肥 AMOLED 显 电子有限公
1 示驱动芯片研发 司、上海新相 49,291.30 49,291.30 49,000.00
及产业化项目 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合肥宏芯达微
合肥显示驱动芯 电子有限公
2 片测试生产线建 司、上海新相 25,960.00 25,960.00 12,657.46
设项目 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先进显示芯 上海新相微电
3 片研发中心建设 子股份有限公 36,651.40 36,651.40 30,000.00
项目 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 40,000.00 0.00
合计 - 151,902.70 151,902.70 91,657.46
三、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截至 2025 年 2 月 6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审议程序
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
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
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
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