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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5-02-08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20,948,127.43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在此次诉讼案件中为原告,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
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滕州市城镇土地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滕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
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鲁 0481 民初 1205 号。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51742531B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 536 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 701 室
    法定代表人:卓未龙
    被告:滕州市城镇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3DQHYN76
    法定代表人:李茂公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街道尚同路大数据产业园 199 号
    (二)事实与理由
    2021 年 5 月,原、被告签订了《原瑞达焦化厂土地污染修复项目施工合同》,
约定:由原告承包原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地块污染修复项目;签约合同价款为
62,580,000 元;所有修复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最终经环保
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移除国家污染名录库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7%;剩余 3%结算价
款作为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 2 年后无息返还。
    案涉项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正式开工建设,按期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顺利
完工。2023 年 11 月 19 日,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中心组织召开的专家组评审,
通过并出具了《原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与地下水风险项目效
果评估报告》。2024 年 2 月 6 日,原滕州瑞达焦化有限公司地块顺利移出国家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清单。2024 年 9 月,被告委托审计单位对
原告施工的案涉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金额为 62,255,109.66 元。
    根据合同约定,截止至 2024 年 9 月,被告应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 97%,
即 60,387,456.37 元,但被告一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付款义务,
至今被告仅支付工程款共计 39,439,328.94 元,尚欠工程款 20,948,127.43 元未
支付。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 20,948,127.43 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