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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禾昌聚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2-17  

证券代码:832089           证券简称:禾昌聚合         公告编号:2025-006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和雅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和雅”)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用于借款、票据承兑、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
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在苏州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 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具体保证责任期间、授
信方式、用途等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总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比例为 0.99%。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股数 79,388,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反对股数
12,4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均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另行召开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和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民生路 9 号办公楼二层办公室及实验室楼一层实验室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民生路 9 号办公楼二层办公室及实验室楼一层实验
室
     注册资本:5,000,000 元
     实缴资本:5,00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军
     主营业务:从事化工材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纺织品、针织品、纺
织原料、服装、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建材、劳保用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成立日期:2018 年 9 月 11 日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319,799.88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23,338.9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4,296,460.9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0.54%
    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0 元
    2023 年 1-12 月利润总额:-255,855.77 元
    2023 年 1-12 月净利润:-255,855.77 元
    审计情况:以上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 权 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债 务 人:苏州工业园区和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保 证 人: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
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
付的一切费用。
    5、担保期间: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
    6、担保金额:1,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原因为帮助全资子公司苏州和雅增强资金规模、改善资
产结构,保障其日常性经营,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多
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和雅信誉及经营状况均良好,到目前
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此次担保
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和雅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满足其融资
需求,有利于促进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长远整体利益。
    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是为全资子公司业务发
展所需,有利于其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数量/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30,000              29.63%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0                0%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为苏州和雅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