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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方正阀门: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5-02-19  

证券代码:920082          证券简称:正阀             公告编号:2025-010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阀门”)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方正阀
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70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4〕620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3,3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6,883,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7,727,638.14 元(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前),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55,361.86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前)。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天
健验 [2024]5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 4,995,000 股,收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7,532,450.00 元,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3,067.2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129,382.7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5]1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
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甲方)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
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龙湾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公告书》,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增 30,800 台中高端
       工业阀门生产线技术     方正阀门     7,708.08         7,708.08
       改造项目
 2     研究院升级改造项目     方正阀门     1,482.99         1,482.99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方正阀门     2,500.00         2,500.00
                 合计                     11,691.07        11,691.07
       三、 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
额为人民币 3,437,844.8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的比例
                                            设备采购      合    计
                                                                          (%)
       新增 30,800 台中高端
 1     工业阀门生产线技术      7,708.08        315.40       315.40           4.09
       改造项目
 2     研究院升级改造项目      1,482.99         28.38          28.38         1.91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00.00
           合     计          11,691.07        343.78       343.78           2.98


       四、 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用 自筹资 金支 付的 发行 费用 金额 为
1,450,935.86 元 (不含税),本次拟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
序号            项目
                                 (不含税)            费用金额(不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296.23                     94.34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24.53                      18.87
 3     律师费用                    150.94

 4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1.37                       31.88
            合计                  1,913.07                     145.09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
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43 号)。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
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方正阀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
证报告。该等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份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