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科A: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8-03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
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
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解冻主持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工作重点》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和核销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历次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财务报告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经济利润奖金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其中议案(三)、(四)、(六)、(十)、(十三)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