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科A:关于执行新修订的租赁准则的公告2019-03-2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修订的租赁准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9-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八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租赁准则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修
订的租赁准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新租赁准则概述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 2016 年 1 月修订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两个准则合称“新
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公司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
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
变化。
二、公司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情况
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 1 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
调整;方法 2 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 2 提供了多项简化处
理安排。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
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方法 2,并采用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 2019 年
年初留存收益。
三、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
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