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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科A: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2019-05-0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万科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文金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

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文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康典、刘姝威、吴嘉宁、李强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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