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关于为南京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4-28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6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南京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
向中国银行南京城南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贷款提供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南京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6 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康居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李忠。
注册资本:105,470.91773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占100%股权。
主营业务:新能源和各种常规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投资。(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控股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371,529.56 541,301.61
负债总额 262,818.75 411,888.51
其中:
236,600.00
(1)银行贷款总额 192,600.00
(2)流动负债总额 98,997.27 95,479.23
股东权益 108,710.81 129,413.10
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2015 年(已审计) 2016 年(已审计)
营业收入 18,662.00 47,402.85
利润总额 4,981.23 13,938.12
净利润 5,179.65 13,408.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01.74 -1,947.0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署,合同的主要条款
如下:
(一)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
(三)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保证期间: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
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南京控股公司是公司在华东及华中地区的新能源投资平台,专注风力发电、
光伏发电产业投资管理,目前已投产项目装机容量 45.06 万千瓦。近期,南京控
股公司已并购及计划并购项目较多,为保证南京控股公司资金需求,优化贷款结
构,降低贷款成本,提升资金效率,公司为其向中国银行南京城南支行申请的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京控股公司
各项目所在地资源具备较好的开发价值,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为南京控股公司向中国银行南京城南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0 万元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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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项目 金额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766,376.29 35.47%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子控股子公司之间的
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
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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