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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7-11-30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1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提案 2:关于收购赵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2已经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
届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2内容详见2017年1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收购赵县亚太燃
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关于收购赵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2.00                                                        √
                 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
40楼4006室)。
                                    2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
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5.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
联系人:何烨淳。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二次会议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
议;
       2.2017年1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
决议公告》、《关于收购赵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27。
    投票简称:深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收购赵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 100 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 1.00 代表
提案 1,提案编码 2.00 代表提案 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3:00。
                                      4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
 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收购赵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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