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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关于投资建设通道登云山5万千瓦风电项目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1-12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通道登云山5万千瓦风电项目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控股公司)拟
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通道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道公司)投资建设通
道登云山 5 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登云山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
币 49,841.85 万元。
    南京控股公司拟为通道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841.85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及担保事项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通道公司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7年03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30MA4LFNUU44。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胜昌。
    注册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黄柏村(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股东结构:南京控股公司持有 100%股权。
    通道公司于 2017 年成立,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 11 月 31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574.00
 负债总额                                                                 374.00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0.00
                                           2017 年 1-11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通道公司拟投资建设的登云山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通道县县溪镇一带,规
划装机容量5万千瓦,计划安装25台单机容量0.2万千瓦风电发电机组,计划总投
资为49,841.85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贷
款解决。南京控股公司拟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841.85万元。
    (四)对外投资目的与意义
    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十三五”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实现公
司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登云山项目的落地便于后续在湖南省开展光伏、风电和
光热等项目。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登云山项目除了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之外,其余投资款拟通过向
金融机构融资解决解决,融资金额约为 39,841.85 万元,经与金融机构初步沟通,
南京控股公司拟为上述项目贷款按股权比例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841.85 万元。
    (二)担保人南京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084153118W。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康居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李忠。

                                      2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6,150.917731 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 100%股权。
    主营业务:新能源和各种常规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
    南京控股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 年 10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737,865.59                541,301.61
   负债总额                                491,115.73                411,888.51
   所有者权益总额                          246,749.87                129,413.10
                         2017 年 1-10 月(未审计)      2016 年(已审计)
   营业收入                                 65,108.64                 47,402.85
   利润总额                                 23,573.60                 13,938.12
   净利润                                   22,311.20                 14,102.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7,406.46                  -1,947.03
   流量净额

    (三)被担保人情况
    通道公司的情况请见前文。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南京控股公司为通道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841.85 万元。
    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期间: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经测算,登云山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运营期的现金流可以偿还贷
款本息,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3
                                金 额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项   目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799,128.14                   36.99%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
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通道公司投资建设通道登云山 5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项目计划总
投资为人民币 49,841.85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其余投
资款通过贷款解决。
       (二)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向南京控股公司增资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同
意南京控股公司向通道公司增资至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三)同意南京控股公司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841.85 万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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