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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3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
过了该议案。预计 2017 年度公司关联方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能集团)和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洪湾)在公司控股子
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款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3.80 亿元(详见《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2017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本   预计      额占同类
            关联人                                                与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峰值及   金额      业务比例
                                                                  差异(%)
                                  利息)               (%)

            深能集团   吸收存款     3.20       2.80     73.56        14.29

吸收存款    珠海洪湾   吸收存款     1.15       1.00     26.44        15.00

            小计                    4.35       3.80     100.00       14.47

    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
过预计的议案》,五名关联董事熊佩锦董事长、黄历新副董事长、李明董事、孟
晶董事、俞浩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
需要回避的股东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
的应当回避表决的其它股东。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财务公司
    1、财务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本公
司占 7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占 20%股权,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占 10%股权。法定代表人:周群。主营
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
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
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证券投
资基金,股票一级市场申购、股票战略投资者配售)(以上项目凭 00012445 号
《金融业务许可证》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32 层。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底,财务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1,303,164.14
万元,营业收入 38,755.5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280.90 万元,2017 年末资本
充足率为 16.08%。
    (二)深能集团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1 亿元,法定代表人:熊佩锦。主营业务:各种常
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新能源的开发。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5、35、36、38-41 楼。
    2、深能集团董事长熊佩锦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深能集团董事黄历新先
生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深能集团董事李明先生、孟晶女士、俞浩女士担任本公
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深能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财务公司是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因此深能集团和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深能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17 年底,深能集
团 未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293,382.45 万 元 , 总 负 债 152,102.10 万 元 , 净 资 产
141,280.35 万元;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6,673.92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52.63 万元。
    (三)珠海洪湾
    1、注册资本为3.25亿元,法定代表人:林士涛。主营业务:天然气和热电
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以及供热、供水,电力工程咨询、电厂专业技术培训。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洪湾工业区。
    2、深能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珠海洪湾100%的股权,财务公司是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因此珠海洪湾和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珠海洪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17 年底,珠海洪
湾未经审计总资产 90,043.53 万元,总负债 5,027.74 万元,净资产 85,015.79
万元;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3,013.82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7,527.09
万元。


    三、超出原因及应对措施
    2017 年,公司与深能集团和珠海洪湾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均超出了预计金额,
超出原因具体如下:
    (一)珠海洪湾因发电量超预期、燃气采购单价降低、2017 年收到电网公
司“黑启动”奖励款等原因导致 2017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增加超预期。
    (二)深能集团主要是因收到珠海洪湾分红款导致存款增加。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加强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合理预测全年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同时做好内部控制管理,健全日常关联交易监控机制,杜绝超过
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情况的发生。


    四、关联交易内容
    财务公司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系经的经营业务范
围之一。
    财务公司与深能集团和珠海洪湾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吸收存款,深能集团、
珠海洪湾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办理相关存款开户手续后即可自由存取,存款
利息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按季支付。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吸收深能集团、珠海洪湾的存款,可以增加头寸,有利于财务公司
在成员单位间开展各项金融业务。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中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利于提高财务公司资金规模,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六、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
议案。
    (二)本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
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
财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实际发生额为 4.35
亿元,预计峰值金额 3.80 亿元,差异率为 14.47%;该关联交易可以增加财务公
司头寸,有利于提高财务公司资金规模和使用效率,且存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规
定的基准利率确定,不存在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
构成危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的相关事宜。
    (三)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