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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4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度,公司关联方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集团)
和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洪湾)在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
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款预计金额为 6.19 亿元。2017
年,同类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为 4.35 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审议时五名关联董事熊佩锦董事长、黄历新副董事长、李明董事、
孟晶董事、俞浩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需要回避的股东有:深圳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
资有限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当回避表决的其它股
东。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亿元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预计金额(本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额
易类别      人   易内容     价原则       峰值及利息)   已发生金额   (本金峰值及利息)
          深能      吸收   参照同期银
                                           4.76              4.35               3.20
          集团      存款   行市场利率
吸收存    珠海      吸收   参照同期银
                                           1.43              0.93               1.15
  款      洪湾      存款   行市场利率

          合计                             6.19              5.28               4.35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亿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                            生金额
                     关联交易            预计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
交易      关联人                (本金
                       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索引
类别                            峰值及
                                                    (%)        (%)
                                利息)
         深能集团    吸收存款    3.20    2.80       73.56           14.29   2017 年 4 月 9
吸收                                                                        日披露的公
         珠海洪湾    吸收存款    1.15    1.00       26.44           15.00
存款                                                                        告(公告编:
           小计                  4.35    3.80       100             14.47   2017-022)
    注: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过了预计额度,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
的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超过预计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财务公司
       1、财务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本公
司占 7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占 20%股权,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占 10%股权。法定代表人:周群。主营
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
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
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证券投
资基金,股票一级市场申购、股票战略投资者配售)(以上项目凭 00012445 号
《金融业务许可证》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32 层。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底,财务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1,303,164.14
万元,营业收入 38,755.5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280.90 万元,2017 年末资本
充足率为 16.08%。
    (二)深能集团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1 亿元,法定代表人:熊佩锦。主营业务:各种常
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新能源的开发。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5、35、36、38-41 楼。
    2、深能集团董事长熊佩锦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深能集团董事黄历新先
生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深能集团董事李明先生、孟晶女士、俞浩女士担任本公
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深能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财务公司是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因此深能集团和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深能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17 年底,深能集
团 未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293,382.45 万 元 , 总 负 债 152,102.10 万 元 , 净 资 产
141,280.35 万元;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6,673.92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52.63 万元。
    (三)珠海洪湾
    1、注册资本为 3.25 亿元,法定代表人:林士涛。主营业务:天然气和热电
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以及供热、供水,电力工程咨询、电厂专业技术培训。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洪湾工业区。
    2、深能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珠海洪湾 100%的股权,财务公司是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因此珠海洪湾和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珠海洪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17 年底,珠海洪
湾未经审计总资产 90,043.53 万元,总负债 5,027.74 万元,净资产 85,015.79
万元;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3,013.82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7,527.09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能源财务公司是非银行金融企业,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系经中国银监会批准
的经营业务范围之一。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参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结
合同期市场利率,在监管要求范围内,以各种不同存款种类,给予相应的存款利
率。
    深能集团、珠海洪湾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办理相关存款开户手续后即可
自由存取,存款利率按资金归集规模结合同期市场利率确定,存款利息按不同存
款种类定期支付。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能源财务公司吸收深能集团、珠海洪湾的存款,可以增加头寸,有利于能源
财务公司在成员单位间开展各项金融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对本公
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
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二)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此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七
届八十六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预计的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定价公允,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