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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8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6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满足“十三五”期间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申
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如下: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关权利
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发行的主要方案
    (一)发行规模
    公司作为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规模拟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含 6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拟设置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以不
超过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
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
                                    1
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具体债券品种、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等具体事
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
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
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
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六)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
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
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次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
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七)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
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
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
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
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八)赎回选择权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的授权人士确定。
    (九)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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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期数和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
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十)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一)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
行。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十二)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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