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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能源: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4-0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2 号和
[2017]1929 号的核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和 10 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17 深能 G1”)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开始发行,发行规
模合计人民币 10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3+2 年),票面利
率为 5.25%,2017 年 11 月 24 日发行成功并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9,999.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批
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福田支行,账号:755900378410506)。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17 深能 G1 募集资金已使用 80,182.57 万元(不
含发行费用),剩余 19,816.43 万元。
    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8 深能 01”)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开始发行,发
行规模合计 20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3+2 年),票面利率
为 4.80%,2018 年 5 月 25 日发行成功并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99,998.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批
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账号:41025900040055107)。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18 深能 01 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86 号核准,
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60 亿元可续期公司
债券。
    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18 深能 Y1”)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开
始发行,发行规模合计人民币 30 亿元,发行基础期限为 3 年
期,初始票面利率 4.65%,公司有权选择递延支付利息,且有
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后续延长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按照当期基准利率+初始
利差+300BP 确定。18 深能 Y1 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发行成功并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9,955.00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存放于经公司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账号:
41025900040058259)。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18 深能 Y1
募集资金已使用 75,276.25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224,678.7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并与开户银行、主承销商签订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
       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深圳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
       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
       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设立了
       “17 深能 G1”“18 深能 01”“18 深能 Y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截止日
 债券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00378410506           99,999.00                    --
              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17 深能 G1                           1010201103000096                   --          5,593.84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1010201103000095                   --         10,207.59
                                     1010201104000309                   --          4,015.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8 深能 01                           41025900040055107        199,998.00                    --
              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1025900040058259        299,955.00                    --
18 深能 Y1    公司深圳分行布吉支行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1010201103000118                   --        224,678.75
合计                                                          599,952.00          244,495.18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与发行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
       致,其中 17 深能 G1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宝安三期(截
至本年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潮安电厂(截至本年末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泗县电厂(截至本年末尚未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以及化州电厂(截至本年末尚未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等四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18 深能 01 募集
资金已使用人民币 199,998.0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已全部
使用完毕;已使用人民币 75,276.25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
剩余人民币 224,678.75 万元。18 深能 01、18 深能 Y1 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
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存在变更
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制度的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