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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通讯:第七届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2017-07-07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
    1、鉴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参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2,013人调
整为1,996人,相应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原15,000万份调整为14,960.12万份。公
司本次对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3号》”)以及《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调整后的公司所确定的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备忘录第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2017年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除上述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参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而
未获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的2017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