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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通讯: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3-28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92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兹通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年3月27日召开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
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
    2、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2019年5月30日的如下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
月 30 日上午 9: 30- 11:30 ,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15:00至2019年
5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本公司深圳总部四楼大会议室。
    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
四楼
    电话:+86(755)26770282
    (四)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1
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A股股东(即内资股股东)
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票: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亲自出席投票、通过填写表决代理委托书委托他人
(该人士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
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3。
    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则按
下列规则处理:
    (1)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内容不一致,以现场投票的表决内容为准;
    (2)如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投票,以股东本人亲自投票的表决
内容为准。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截至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3点整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兴通讯”
(000063)所有股东(即“A股股东”);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
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2
                             普通决议案
   1、二○一八年年度报告(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二○一八年年度财务
   报告);
       批准 2018 年度本集团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 64.15
   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二○一八年度财务
   报告附注五、22。
   2、二○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二○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二○一八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5、二○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二○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批准由本公司董事会提呈的二○一八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二○一八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7、关于聘任二○一九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7.1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二○一九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一九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2 公司拟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二○一九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一九年度的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3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二○一九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二○一九年度的内控审计费用。


   8、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8.1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30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30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3
(综合授信额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
贸易融资等),该综合授信额度尚须前述授信金融机构的批准,公司在办理该综
合授信额度下的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公司现有内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
规则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批准授权董事会可以在不超过前述 30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及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期限的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授信金融机构的协商结果调整
授信额度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授信期限,同时授权董事会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有权签字人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并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
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此决议自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公司与该授信金融
机构的下一笔新的综合授信额度得到公司内部有权机构批复,或(2)2020 年 6
月 30 日二者较早之日止有效。除非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要求或者有业务需
求,董事会将不再出具针对该授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
单笔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在该授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且在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
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
及文件。
    8.2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 125 亿元人民币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批准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 125 亿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
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该综合授信额度尚须前述授信金融机构的批准,公
司在办理该综合授信额度下的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公司现有内部规定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批准授权董事会可以在不超过前述 12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及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期限的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授信金融机构的协商结果调整
授信额度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授信期限,同时授权董事会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有权签字人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并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
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4
    此决议自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公司与该授信金融
机构的下一笔新的综合授信额度得到公司内部有权机构批复,或(2)2020 年 6
月 30 日二者较早之日止有效。除非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要求或者有业务需
求,董事会将不再出具针对该授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
单笔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在该授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且在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
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
及文件。
   8.3 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 40 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批准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 40 亿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
授信额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
资等),该综合授信额度尚须前述授信金融机构的批准,公司在办理该综合授信
额度下的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公司现有内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
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批准授权董事会可以在不超过前述 40 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期限的范围内依据公司需要或与授信金融机构的协商结果调整授信额
度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授信期限,同时授权董事会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有权签字人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并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合授信
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此决议自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公司与该授信金融
机构的下一笔新的综合授信额度得到公司内部有权机构批复,或(2)2020 年 6
月 30 日二者较早之日止有效。除非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要求或者有业务需
求,董事会将不再出具针对该授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
单笔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在该授信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且在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
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或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相关的法律合同
及文件。


    9、关于申请二○一九年衍生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5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进行折合 38 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即在
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等值 38 亿美元,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下年度股东
年度大会结束或股东大会修改或撤销本次授权时二者较早日期止有效。额度具体
如下:
    (1)外汇衍生品投资额度折合 35 亿美元,外汇衍生品投资的保值标的包括
经营性资产或负债敞口、交叉货币敞口等。
    (2)利率掉期额度折合 3 亿美元,利率掉期的保值标的为浮动利率外币借
款等。


    10、关于为海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 7 家海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1)同意本公司为 7 家海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2 亿美元的履约
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签署担保协议、提供银行保函担保等方式)额度,上
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
之日起至本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同意在上述额度内由本公司董事会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特别决议案
   11、关于公司申请二○一九年度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动议:
    (1)在依照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授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
条件及一般权力,单独或同时分配发行及处理本公司内资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
(以下简称「H股」)的额外股份(包括可转换为公司内资股及/或H股股份的证
券),以及就上述事项作出或授予要约、协议或购买权:
    I. 除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要约、协议或购买权,而该要约、协
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后进行或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越有关期
间;




                                   6
      II. 董事会批准分配及发行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分配及发行(不论依据购
买权或其它方式)的内资股及H股的股本面值总额(以下简称“发行额”)各自
不得超过于股东大会通过本决议案的日期本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及H股的股本
总面值的20%,但董事会批准的供股(定义见下文)不包括在前述发行额之中;
及
     III. 董事会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
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会行使上述权力;
      (2)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两者最早之日期止的
期间:
     I. 在本决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年度股东年度大会结束时;或
     II.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本公司特别决议案以撤销或更改本决议案所授予董事会
之权力之日;及
「供股」指根据向本公司所有股东(任何居住于法律上不容许本公司向该股东提
出该等要约的股东除外)及(在适当的情况下)有资格获该要约的本公司之其它
股本证券持有人发出的要约,按其现时所持有的股份或其它股本证券的比例(唯
无须顾及碎股权利)分配及发行本公司的股份或其它将会或可能需要进行股份分
配及发行的证券;
      (3)董事会根据本决议案第(1)段决议发行股份(包括可转换为公司内资
股及/或H股股份的证券)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作出、促使签订及
作出所有其认为与该发行有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契约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发行的时间及地点,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股份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
(包括价格范围),向有关机构提出所有必要的申请,订立包销协议(或任何其
它协议),厘定所得款项的用途,及于中国大陆、香港及其它有关机关作出必要
的备案及注册,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决议案第(1)段发行股份而实际增加的股
本向中国有关机构登记增加的注册资本);及




                                     7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合适的修改,以增加本公司的
   注册资本及反映本公司在进行本决议案第(1)段中预期的分配发行本公司股份
   后,本公司的新股本结构。」


       12、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通信电源及配电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
   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护;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
   冷设备、冷通道、智能化管理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
   装、维护”;
        (2)同意依法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条文                                            修改后条文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
的项目为准。                                       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程控交换系统、多媒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程控交换系统、多媒
体通讯系统、通讯传输系统;研制、生产移动通         体通讯系统、通讯传输系统;研制、生产移动通
信系统设备、卫星通讯、微波通讯设备、寻呼机, 信系统设备、卫星通讯、微波通讯设备、寻呼机,
计算机软硬件、闭路电视、微波通信、信号自动         计算机软硬件、闭路电视、微波通信、信号自动
控制、计算机信息处理、过程监控系统、防灾报         控制、计算机信息处理、过程监控系统、防灾报
警系统、新能源发电及应用系统等项目的技术设         警系统、新能源发电及应用系统等项目的技术设
计、开发、咨询、服务;铁路、地下铁路、城市         计、开发、咨询、服务;铁路、地下铁路、城市
轨道交通、公路、厂矿、港口码头、机场的有线         轨道交通、公路、厂矿、港口码头、机场的有线
无线通信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         无线通信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
(不含限制项目);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购销       (不含限制项目);通信电源及配电系统的研发、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承包境外及相关       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护;数据
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
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         设备、冷通道、智能化管理系统等)的研发、生
的劳务人员;电子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和购销(不       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护;电子设
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       备、微电子器件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口业务(按贸发局核发的资格证执行);电信工程       商品);承包境外及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
专业承包(待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自有房       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出口,对
屋租赁。公司可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业务发         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电子系统
展和自身能力,经股东大会和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设备的技术开发和购销(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



                                               8
                   原条文                                           修改后条文

后,依法变更经营范围和调整经营方式。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贸发局
                                                    核发的资格证执行);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待取
                                                    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公司
                                                    可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业务发展和自身能
                                                    力,经股东大会和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依法变
                                                    更经营范围和调整经营方式。



           (3)由于变更经营范围需要在工商机关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增加的
   具体经营范围以最终在工商部门备案的经营范围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与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相关的具体事宜;
          (4)同意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或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依法处理与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的存档、修订及注册(如有需要)的手续及其他有关事项。


          议案7、8为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11、12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
   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二○一八年年度报告(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二○一八年年度财
 1.00                                                                                      √
                  务报告)
 2.00             二○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9
3.00           二○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二○一八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

5.00           二○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二○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7.00           关于聘任二○一九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议案数:(3)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二○一
               九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
7.0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一九年度的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
               公司拟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二○一九年度境外财务报告
7.02           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          √
               ○一九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二○一
7.03           九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华明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一九年度的内控审计费用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8.00           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议案数:(3)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
8.01                                                                                 √
               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125亿元人民币
8.02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40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8.03                                                                                 √
               案
9.00           关于申请二○一九年衍生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为海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申请二○一九年度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12.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的出席登记方法
        (一)出席登记方式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法人股东(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法人股股东)需
  持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照)、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有权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确认回条以来人、邮递或
  传真方式于2019年5月9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10
    就A股股东而言:
    交回本公司注册办事处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传真号码:+86(755)26770286)
    (二)出席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至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法定假期除外)。
    (三)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
中兴通讯大厦A座6楼(邮编:518057)。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之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
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
并交回“表决代理委托书”后,仍可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
下,“表决代理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
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
如“表决代理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表决代理委
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会议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
前将“表决代理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表决代理委托书”并经过公证之授权
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交回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
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邮政编码:518057)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表决
代理委托书”和授权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
有关费用自理。


                                  11
   (二)会议联系人:朱博睿
   (三)会议联系电话:+86(755)26770282
   (四)会议联系传真:+86(755)26770286
    六、备查文件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附件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之表决代理委托书
附件 2: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确认回条
附件 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2
  附件 1:




                                        ZTE CORPORATION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星期四)举行之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之表决代理委托书 1

                                                           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之
                                                                       2
                                                           A 股股份数目 ﹕


  本人/我们 3
  地址为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股东,兹委任大会主席或 4
  地址为
  身份证号码
  为本人/我们之代理,代表本人/我们出席于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在公司深圳总部
  四楼大会议室[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A 座四楼;电话:
  +86(755)26770282]举行之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按
  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我们就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所载
  之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我们之代理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赞成5   反对5       弃权5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二○一八年年度报告(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
1.00                                                           √
             的二○一八年年度财务报告)
2.00         二○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二○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二○一八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

5.00         二○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3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赞成5   反对5      弃权5
                                                         栏目可以投
                                                         票
6.00        二○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作为投票对
            关于聘任二○一九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象的子议案
            (需逐项表决)
                                                          数:(3)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二○一九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
7.01        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华         √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一九年度
            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公司拟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二○一
            九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
7.02                                                           √
            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一
            九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二○一九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授
7.03        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华明会计           √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一九年度的内控
            审计费用
                                                         作为投票对
8.00        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象的子议案
                                                          数:(3)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00亿元人
8.01                                                           √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8.02                                                           √
            行申请1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40亿美
8.03                                                           √
            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申请二○一九年衍生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
            关于为海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
10.00                                                          √
            议案
11.00       关于公司申请二○一九年度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
12.00                                                          √
            款的议案



                                                                     6
  日期﹕二○一九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署 ﹕
  附注﹕
  1.    注意﹕请   阁下委任代表前,首先审阅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公告的二○一八年年度报告。




                                                14
2.   请填上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以阁下名义登记之 A 股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表决代理委
     托书将被视为与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之公司 A 股股份有关。

3.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   如拟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代理,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委任之代理
     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理代其出席,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任代理无须为公司
     股东。委任超过一位代理的股东,其代理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表决代理委托书之每项更正,
     均须由签署人简签方可。


5.   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
     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阁下之代理有
     权自行酌情投票。除非阁下在表决代理委托书中另有指示,否则除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外,
     阁下之代理亦有权就正式提呈年度股东大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6.   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以正式书面授权的受托代表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表决代理
     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表决代理委托书之代表人亲笔签署。如表
     决代理委托书由委任者的受托代表人签署,则授权该受托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
     过公证。


7.   若属联名股份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于年度股东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不论亲自或委任
     代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若超过一位有关之联名股份持有人亲自或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
     东大会,则仅在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股份持有人中排名首位之出席者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8.   A 股股东最迟须于年度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本表决代理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表
     决代理委托书并经过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交回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广东省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邮政编码﹕518057)方为有效。


9.   填妥及交回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并不影响阁下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如阁下欲如此行事)的
     权利。
(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




                                              15
附件 2:




                                  ZTE CORPORATION
                              中 兴 通 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成 立 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 一 八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确 认 回 条


致 ﹕中 兴 通 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贵 公 司」)

                1
本 人 / 我 们
地 址 为
为 贵 公 司 股 本 中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2
A 股 之 登 记 持 有 人       , 兹 通 知 贵 公 司 ,本 人 / 我 们 出 席 ( 亲 身 或 委 任
代 表 ) 贵 公 司 于 二 ○ 一 九 年 五 月 三 十 日 ( 星 期 四) 上 午 九 时 正 在 贵
公 司 深 圳 总 部 四 楼 大 会 议 室 举 行 之 二 ○ 一 八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日 期 ﹕二 ○ 一 九 年 _____ 月 _____日


股 东 签 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注 ﹕

1.   请 按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所 示 用 正 楷 填 上        阁 下 之 全 名(中 文 或 英 文
     名)及 地 址(须 与 股 东 名 册 上 所 载 的 相 同)。
2.   请 填 上 以      阁 下 名 义 登 记 之 股 份 数 目 。
3.   请 填 妥 及 签 署 本 确 认 回 条 , 并 于 二 ○ 一 九 年 五 月 九 日( 星       期
     四) 或 之 前 采 用 来 人 、 以 邮 递 或 传 真 ( 按 下 文 所 述 地 址 或 传 真
     号 码 ) 方 式 将 确 认 回 条 交 回 公 司 。


就 A 股 股 东 而 言 ﹕
交 回 注 册 办 事 处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传 真 号 码 ﹕ +86(755)26770286 )




                                             16
附件 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为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向 A 股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平台,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
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3
    2、投票简称:中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
    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赞
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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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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