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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意压缩: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17-09-2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规定,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公司”)作为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压缩”、“公司”或“甲
方”)2016 年配股的保荐机构,对华意压缩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华意压缩 2017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 2017 年向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销售压缩机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提供压缩空气、提供后
勤服务等不超过 65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 2017 年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购买产品、接受其物流及软件服务
等不超过 3,5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预计接受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四川
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物流服务不超过 2,8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他子公司购买产品、接受软件服务等不超过 700 万元人民
币(不含税)。
    (二)预计增加的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向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格润”)
出售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12 个月累计交易金额约 1,2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9%;其中 2017 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不含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0%。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披露日   2016 年实
                                                    2017 年预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已发生金额   际发生金
                关联人                              计金额(不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不含税,万   额(不含税,
                                                    含税,万元)
                                                                     元)        万元)

               四川长虹格
向关联人销     润再生资源   向关联人   市场价格作
                                                       500           0            0
售产品、商品   有限责任公   出售废料   为定价基础
                   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格润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莫文伟
     注册资本:6,585 万元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四川金堂工业园区内
     经营范围: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固体废物的回收、
处理和销售;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理和处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冶炼、压延
加工及销售;新材料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环境风险评估及
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环境污染治理(土壤、水、大气、矿山等)工
程设计、承包、施工及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环保工程设计、承包、施工;再
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的批发和零售;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环境污染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塑料加工
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危险废
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环境卫生管理;普通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化
学品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
导目录禁止、限制类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长虹格润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41,643.85 万元和
8,146.61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 31,030.15 万元、
2,252.94 万元和 1,855.62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长虹格润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49,044.67 万元和
12,545.53 万元;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 14,778.76 万
元、1,079.61 和 1,010.92 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虹格润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控股
子公司,华意压缩为长虹集团间接控股公司;长虹格润与华意压缩是《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华意压缩(甲方)与长虹格润(乙方)就本次关联交易达成一致意见,主要
内容如下:
    1、定价方式:按照中国再生资源网(http://www.zz91.com)同类废料参照
物的当月行情均价与本次中标的系数作为废料合同让售定价。
    2、结算方式及期限:付款为每月一次,每月 30 日双方派员进行核算,甲方
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次月 5 日之前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付款,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否则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逾期日货款利息。
    3、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即日内,缴纳伍拾万元履约保证金,逾期未
交即合同作废。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甲方将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三十
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4、验收标准:乙方已清楚了解甲方《废料招标说明书》里明示的所有内容,
按实物现状进行交接。
    5、废料销售质量:废料销售质量以实物为准,甲方不承担该废料质量售后
服务等法律责任。
    6、交货地点、方式:甲方废料存放点,乙方带车自提并负责甲方存放废料
区域的整洁、卫生。
    7、运输方式及到达和费用负担:乙方负担。
    8、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完废料,如乙方未在甲方
规定的时间内提走废料,超过一天按 1000 元/天罚款,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超过 10 天或合作期间乙方处理不力或拒绝合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
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特殊说明:乙方对回收的废料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环保规定
进行规范处理,如乙方违法、违规处理废料,产生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含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10、安全作业说明: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厂区范围内安全作业要求,乙方
在甲方厂区内一切劳动作业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需确保劳动作业合法合
规,杜绝安全事故,所有作业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甲方仓库存在自带铲
运等设备进行操作的,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且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具有同等效力。
    11、甲乙双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经甲方董事会审批后生效。
    12、甲乙双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长虹格润是专门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其他废
物(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的回收、处理和销售的公司,该公司具备成熟的技术及
能力,华意压缩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该公司为公司提供废料回收服务。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通过
招标方式确定中标系数,通过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未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是华意压缩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通过向
关联方出售废料,有利于降低公司环保成本与管理费用,使废料利用效益最大化,
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查阅相关议案、招标文件、董事会会议文件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本保
荐机构对华意压缩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经
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华意压缩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华意压
缩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皆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及相关文件内容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规定。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
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产生影响。
    3、保荐机构对本次华意压缩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
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缪晏                 尹永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