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关于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7-07-29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拟将其控股子公司旗下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东
普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8,248,90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08%)无偿划转给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划转前,划入方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汇源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5,115,06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6.57%;实施本次无偿划转后,划入方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汇源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13,363,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5%,将触及要约收购,划入方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偿划转股份实施完成后,将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
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变更为浙江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仅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正式协议,尚需按规定程序取得浙江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尚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备案或同意(如涉及),还需取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豁免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本次
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或同意以及本次股份无偿划转
能否实施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控股股东拟无偿划转公司股份概述
1
2017 年 1 月 11 日,本公司披露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股
票复牌公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与浙江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就重大事项正在进行洽谈,如
果相关事项进展顺利,经主管部门批准、监管机构同意并最终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
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浙江省
国资委。
2017 年 7 月 28 日,根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整体部署,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
大,进一步做好英特集团股权梳理及整合集中工作,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
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国贸集团签署了《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国有
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华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 58,248,906 股流通股股份(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 28.08%)无偿划转至国贸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龙集团”)变更为国贸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中化集团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二、《无偿划转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无偿划转协议》划转各方
划入方: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划出方: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划出方一”)
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划出方二”)
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划出方三”)
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划出方四”)
(二)《无偿划转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协议签署时间:2017 年 7 月 28 日
协议签署地点:杭州市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划转项下的标的股份
本次划转被划出股份为本公司 58,248,906 股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08%。
具体股权划转如下:
划出方一划出公司 24,102,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11.62%;划出方二划出公
2
司 13,006,263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6.27%;划出方三划出公司 10,996,502 股股份,
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5.30%;划出方四划出公司 10,144,141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4.89%。
2、转让方式与对价
本次划转以无偿方式进行,不涉及对价安排及款项支付等事宜。
3、划转基准日
本次划转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被划转企业的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被划转企业的职工安置。
5、 被划转企业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处理
本次划转完成后,被划转企业所负有的债务、或有负债及享有的债权继续由被划转企业
承担和/或享有。
6、标的股份的交割
(1)本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划出方和划入方应分别逐级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浙江省国资委申请批准本次划转。
(2)本协议生效后,划出方应协助划入方、被划转企业在本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
办理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手续。
(3)本协议生效后,划转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国有产权变更
登记手续。
7、税费
本次划转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有关规定由划转双方各自承担。
8、划转双方的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9、纠纷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诉讼方式解决。
10、 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划转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本次划转的实施及本协议
3
的生效取决于如下条件的全部满足:
(1)划岀方、划入方获得第六条标的股份的交割所述批准。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履行相关要约收购义务。
三、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划转前,中化集团通过华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58,248,90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8%;国贸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辰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5,115,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7%。本次无偿
划转实施完成后,华龙集团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国贸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1,986,136 股,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
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 6,686,389 股和 44,691,447 股,国贸集团间接和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 113,363,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5%,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变更为国贸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中化集团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仅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正式协议,尚需按规定程序取得浙江省国
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尚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备案
或同意(如涉及),还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豁免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
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或同意以及本
次股份无偿划转能否实施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充分了解投资
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