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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特集团: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
                     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特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简称“英

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简称“绍兴英特大通”)的发展,拟通过委托

贷款等方式在 2019-2020 年度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分别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

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英特药
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英特药业持有被
资助对象的股权比例未超过 50%,且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故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及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一) 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站西路 3 号 236 室
    法人代表:沈卫
    注册资本:1,960.78 万元
    主要股东:英特药业持有 49%股权,沈卫持有 35.70%股权,孙瑛持有 15.30%股权。
    经营范围:药品(含疫苗、特殊药品)经营;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化妆品、消字号消
毒产品、卫生用品、蜂蜜、蜂胶销售;食品经营;会务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
券、期货、互联网信息);仓储(不含危险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2、英特海斯医药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514                    11,333
          负债总额                         9,446                    10,30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68                    1,033
            项目                     2018 年 1-12 月            2017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0,868                    34,092
          利润总额                          36                        3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                        28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英特海斯医药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3、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英特药业

    被资助对象:英特海斯医药

    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可分笔、循环使用。

    资金占用费:英特药业按不低于其综合融资水平的费率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财务资助期限:英特药业向英特海斯医药在 2019-2020 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每笔财务

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4、与本公司关系

    英特海斯医药系英特药业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有其 49%的股份比例;英特药业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0%股权。

    5、上年资助情况

    2018 年,英特集团未向英特海斯医药提供财务资助,英特药业向其提供的财务资助年

末余额为 1,206.58 万元。


    (二)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4 月 28 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饶区百官街道凤山路 489 号

    法人代表:包志虎

    注册资本:6,200 万元

    主要股东:英特药业持有 50%股权,上虞市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40%股权,谢
铭志持有 10%股权。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
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
药品批发(凭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保健食品(凭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第Ⅲ类医疗器械销售(凭有效《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
苯,甲醇,甲醛溶液、乙醇(无水)、乙酸(含量>80%)、乙醇溶液(乙醇含量>24%)的
无仓储零售(有效期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保健品、化妆品销售;玻璃仪
器、消毒用品、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外)、未限制的第 1 类和第 2 类医疗器
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绍兴英特大通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8,356                     45,726

           负债总额                     30,771                     38,51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585                      7,207

                                   2018 年 1—12 月            2017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02,244                     95,069


           利润总额                     1,508                      1,12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03                       81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绍兴英特大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3、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英特药业

    被资助对象:绍兴英特大通

    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可分笔、循环使用。

    资金占用费:英特药业按不低于其综合融资水平的费率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财务资助期限:英特药业向绍兴英特大通在 2019-2020 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每笔财务

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4、与本公司关系

    绍兴英特大通系英特药业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有其 50%的股份比例;英特药业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0%股权。

    5、上年资助情况

    2018 年,英特集团未向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英特药业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为 0。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义务及风险防范措施

    1、英特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时,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须采用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资助
或将其持有的被资助对象股权质押给英特药业等风险防范措施。

    2、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主要集中在应收账款,公司加强了客户授信和应收账款账期
管理,并通过对除公立医疗机构以外的赊销交易进行投保国内贸易险等措施,控制应收账款
风险。

    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当被资助对象出
现财务困境或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有关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4、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公司能够对被资
助对象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1、由于前述子公司经营规模小,资产负债率高,所以融资成本也较高,通过母公司财
务资助方式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2、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均为英特药业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资金实行统一管
理,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为其提供财务资助,不会给英特药业带来重大风险。

    3、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委托贷款时,其他股东须按股权比例
提供对等财务资助或者将其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质押给英特药业。

    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英特药业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和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
限公司的发展,拟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在 2019-2020 年度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
大通分别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
的经营发展,不会给英特药业带来重大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的规定。

    英特药业向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时,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
特大通的其它股东须采用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资助或将其持有的被资助对象股权质押
给英特药业等风险防范措施,上述财务资助是公允、对等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英特药业向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在 2019-2020 年度
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分别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止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的对上述单位的财务资助余额

为 1687.36 万元(均为英特药业对英特海斯医药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母净资产的 1.81%。公司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