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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特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八届三十

一次董事会议、八届十八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

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

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

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

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
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号);

    2、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保值》;

    3、财政部于2014年3月17日印发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4〕13号);

    4、 财政部于2014年6月2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4〕23号);

    5、财政部于2015年11月26日印发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

18号)。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 号)

    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5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数

据进行相应调整:

    1、 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 利润表列报调整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将个税手续费返还从“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列示。

   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调整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4、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
                                     示金额 3,902,321,867.22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为“应收票   3,772,499,839.17 元;
据及应收账款”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列示金额 5,678,123.99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4,442,132.76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20,375,605.05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与其他应收款合   222,239,716.81 元;
并为“其他应收款”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261,005,990.12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13,128,486.99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533,025,746.56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将固定资产清理与固定资产合并为“固   556,879,373.86 元;
定资产”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2,611,491.72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3,126,766.07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36,189,819.57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4,597,777.33
将工程物资与在建工程合并为“在建工
                                     元;
程”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0.00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0.00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
                                       示金额 3,834,312,589.61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将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合并为“应付票     4,153,324,133.47 元;
据及应付账款”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列示金额 6,651,391.21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7,587,949.28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371,829,808.40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301,143,830.57 元;
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与其他应付款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并为“其他应付款”列示
                                       108,285,508.31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42,900,972.42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0.00

将专项应付款与长期应付款合并为“长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0.00 元;

期应付款”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0.00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0.00 元。

                                       增加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研发费用”2,525,220.60
                                       元及 0.00 元。减少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管理费用”
新增研发费用报表科目,研发费用不再     2,525,220.60 元及 0.00 元;增加 2017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
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润表“研发费用”2,319,910.38 元及 0.00 元。减少 2017 年
                                       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管理费用”2,319,910.38 元及 0.00
                                       元。
                                       增加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利息费用”
                                       156,851,930.61 元及 0.00 元;增加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费用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   利润表“利息收入”6,703,763.65 元及 230,577.70 元;增加
息收入”项目                           2017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利息费用”135,793,190.81
                                       元及 0.00 元;增加 2017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利息收入”
                                       5,132,996.37 元及 130,321.34 元。

                                       增加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其他收益”549,602.84 元及
                                       11,175.28 元;减少 2018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营业外收入”
将个税手续费返还从“营业外收入”重
                                       549,602.84 元及 11,175.28 元;增加 2017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
分类至“其他收益”列示
                                       “其他收益”396,172.17 元及 0.00 元;减少 2017 年度合并
                                       及母公司“营业外收入”396,172.17 元及 0.00 元;

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本期金额 0 元,上期金
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
                                       额 0 元。
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当年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

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

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

风险管理活动。

    6、公司将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

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