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5-23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 2019-04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6月6日14:50。
⑵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6月6日9:30至11:30,13:00
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6月5日15:00至2019年6月6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30 日。
1
7、出席对象
⑴截至2019年5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⑶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
备。公司监事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资料刊登在2019年5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2、议案 1 属于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公司由股东代表担
任的监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时,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本次拟选的由股东代表
担任的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给若干
人。本次拟选的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人数为2人。
三、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编码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由
1.00 应选人数(2)人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1.01 候选人 郭 峻 √
1.02 候选人 尹石水 √
2
四、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㈠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㈡登记时间 :2019 年 6 月 4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8:00 至 17:00,以及 6 月 6 日 8:00
至 13:30。
㈢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
办公室)。
㈣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⑴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⑵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账户卡。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㈠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㈡公司联系人:裘莉
联系电话:0571-85068752
传 真:0571-85068752
邮 编:310051
七、备查文件
1、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3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4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码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代 应选人数(2)人
1.00
表担任的监事 投给候选人的表决(选举)票数
1.01 候选人 郭 峻
1.02 候选人 尹石水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5
附件2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1
2、投票简称:英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6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