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4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9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对本次股东大会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
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
性。
电话:0531-87069965
传真:0531-87069902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2 日-2017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2 日 15:00-2017 年 11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 330 号山东高速路
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周新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
份 767,913,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5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767,750,9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407%。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4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944,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百分 占百分 占百分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 比(%) 比(%)
总表决情况 767,757,530 99.9797% 155,600 0.0203% 0 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付胜涛、陈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