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03-15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8-2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山路 JLC1,期权代
码:03705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周新波先生、张保同先生、王爱国先生对该等
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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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山东高速路
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3. 2017 年 12 月 29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
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鲁国资考核字
[2017]28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5. 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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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查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关于首次授予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
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 年 2 月 6 日
2.股票期权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共计
137 人
3.股票期权授予数量:首次授予 1008.5 万份,预留 111.5 万份
4.股票期权行权价:每股 6.65 元
5.本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6.行权安排: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分 3 期行权。具体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时间
行权安排 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4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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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能在上述行权期行
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为:山路 JLC1
2、期权代码为:037058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8 年 3 月 14 日
4.经登记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比例:
授予期权数量 获授权益占授 占目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予总量比例 的比例
1 周新波 副董事长、总经理 24 2.14% 0.02%
2 张保同 董事、副总经理 19 1.70% 0.02%
3 田军祯 副总经理 19 1.70% 0.02%
4 管士广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9 1.70% 0.02%
5 王爱国 董事、总会计师 19 1.70% 0.02%
6 王彦 总经济师 19 1.70% 0.02%
7 赵亚文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19 1.70% 0.02%
8 傅柏先 副总经理 19 1.70% 0.02%
9 林存友 副总经理 19 1.70% 0.02%
中层管理人员
832.5 74.33% 0.74%
(合计 128 人)
首次授予合计 1008.5 90.045% 0.9%
预留 111.5 9.955% 0.1%
合计 1120 100% 1.00%
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期授予公告所列
一致,未有调整。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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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留部分期权将在明确授予对象后,另行披露授予登记相关
事项。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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