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山东路桥: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9-3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79,439,063 股,占山东高速路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路桥”、“公司”或“本公司”)

总股本的 60.6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4 月 11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本公司前身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化纤”)

于 2012 年 6 月 7 日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

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方式,向高速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同时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同昌

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6,529,867 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高速集团之

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投资”)。

     2012 年 10 月 17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丹东化学纤维股

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2]1374 号)核准,丹东化纤向高速集团发行 679,439,063

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路桥集团 100%股权,上述股份已于
                                 1
2013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 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及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79,439,063 股;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为 154.2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0.66%;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4 月 11 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1 户。

     2.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      持有股份数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总

 持有人         量(股)          数量(股)                 量(股)            股份的比例(%)

山东高速集
              679,439,063      679,439,063             679,439,063                60.66
团有限公司

   合计       679,439,063      679,439,063             679,439,063                60.6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3.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份    679,497,813          60.66       -679,439,063        58,750            0.01

二、无限售流通股    440,641,250          39.34       +679,439,063     1,120,080,313        99.99

三、总股本         1,120,139,063     100.00                           1,120,139,063         100




     4.公司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2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份总数量(股) 时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 年 5 月 30 日        2          7,445,222           1.91%

  2         2007 年 8 月 28 日        1          1,000,000            0.26

  3         2007 年 12 月 7 日        1          1,452,222            0.37

  4         2010 年 5 月 24 日        12        163,224,583          37.03

  5         2013 年 2 月 8 日         2          2,178,333            0.19

  6         2013 年 3 月 29 日        1           547,778             0.05

  7         2013 年 9 月 12 日        1            94,394            0.008

       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

履行承诺情况

       高速集团和高速投资作出的承诺事项及承诺目前的履行情况如

下:




                                          3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高速集团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上市时间为2013
高速   关于股份锁       因本次交易新增的股份自上市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之     2012年6月7
                                                                                       年2月8日,承诺履行期限为2013年2月8日至2016年2月7日。截
集团   定的承诺函   日起36个月内不将所持股份上市交易或转让。                 日
                                                                                       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高速投资取得受让股份的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承诺履
高速   关于股份锁       自本次受让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将所持股份     2012年8月23
                                                                                       行期限为2013年4月16日至2016年4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
投资   定的承诺函   上市交易或转让。                                         日
                                                                                       日,承诺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1、原承诺:“(1)山东高速集团自本次发行股份购                     2015年5月11日,高速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到期,
                    买资产完成后30个月内对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                   公司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披露:高速集团已就该承诺达成内
                    团有限公司业务进行整合清理,加强内部控制、降低业务                 部决议,积极争取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工作梳理和整合工作,
                    风险、确保项目所处地区支付能力和安全问题达到风险可                 进一步明确解决本公司与外经公司海外业务同业竞争的措施,
                    控制范围,待该等事项实施完毕后按照商业惯例及市场公                 在此期间若方案有进一步更新或优化,公司将及时提交董事会
                    允价格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依据工程施工业务领域整体                 和股东大会对此进行审议。
                    上市战略步骤,启动将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                     2015年11月19日,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山东高
                                                                          原承诺2012
                    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                                         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履行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承诺的说明》, 为
       关于避免潜                                                         年6月7日、
高速                    (2)山东高速集团及高速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                  履行《关于避免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潜在同业竞争的
       在同业竞争                                                         补充承诺
集团                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               承诺函》承诺事项,我公司于2015年4月成立了专门工作组,
       的承诺函                                                          2016年7月26
                    从事与丹东化纤构成竞争的业务,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                 就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开展了
                                                                              日
                    丹东化纤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梳理及初步方案的论证。我公司将在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并经
                        (3)未来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                  多方论证基础上,于2015年底前明确提出避免外经集团与山东
                    何可能与丹东化纤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把上                 路桥之间潜在同业竞争的措施,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述商业机会通知丹东化纤,由丹东化纤自行决定是否从                   后公告,并尽快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事、参与或入股该等业务事宜。”                                         201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补充承诺                                                    《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承诺事项解
                        2016年8月15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决方案的说明的议案》。


                                                                     4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议通过《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潜在同业                   2016年3月4日,公司披露“高速集团正在研究进一步修订
                  竞争承诺事项解决方案的说明(更正版)>的议案》。具               完善拟变更的解决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聘请的独立财务顾
                  体内容如下:                                                    问也正在核查、分析拟变更的解决方案涉及的相关事宜”。
                      “一、上市公司与外经公司现金出资成立路桥国际公                  2016年7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司,山东路桥出资3,300.00万元,持股66.67%,外经公司              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潜在同业竞争
                  出资1,650.00万元,持股33.33%。先行托管外经公司原东              承诺事项解决方案的说明(更正版)>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
                  帝汶LOT1项目,并以托管费等方式获取项目收益,以解                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拟变更承诺并解决潜在同
                  决存量资产的同业竞争问题;然后以该合资公司为平台,              业竞争问题的公告》。
                  为以后增量资产运作提供一个可行的路径和平台,避免以                  2016年8月15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后增量项目资产的同业竞争问题。                                  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潜在同业竞争
                      二、后续避免与山东路桥之间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                承诺事项解决方案的说明(更正版)>的议案》。
                      为避免与山东路桥后续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与利益                    2016年11月8日,山东高速路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了
                  冲突,高速集团在遵循2012年所作的《山东高速集团有限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11月16日,外经
                  公司关于避免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潜在同业竞                公司与路桥国际公司就东帝汶LOT1道路升级改造项目签署了
                  争的承诺函》基础上优化承诺如下:                                《委托管理合同》。
                      (1)路桥国际公司成立后,外经公司不直接或间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充承诺正在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
                  从事境外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务。                                的情形。
                      (2)外经公司将其在境外正在承做的东帝汶LOT1
                  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委托由路桥国际公司管理,直至项目竣
                  工,双方签署委托管理合同。
                      (3)外经公司将利用自身优势寻找境外公路、桥梁
                  工程项目信息并推介给路桥国际公司,协助路桥国际公司
                  进行境外项目投标或谈判。外经公司应将获悉的境外公
                  路、桥梁工程项目信息均提供给路桥国际公司,供其优先


                                                                  5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选择;若路桥国际公司董事会做出不经营该项目的决策,
                    外经公司拟经营该项目,将由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其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股东
                    大会需经出席的2/3以上非关联股东表决同意。
                        (4)未来,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除山东路桥外)
                    不再直接经营境外市政和公路类工程承包业务(除经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出席2/3以上非关联股东表决不经营的项目
                    以及同意外经公司经营该项目以外)。路桥国际公司将同
                    时依托山东路桥和外经公司原有的海外业务平台和品牌,
                    更好的发展境外市政和路桥承包及施工业务。
                        (5)高速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山东路桥《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
                    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
                    股东义务,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
                    东权利。
       关于规范与       2、在股东大会对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
高速   上市公司之   回避表决的义务。                                      2012年6月7
                                                                                       承诺正在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集团   间的关联交        3、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        日
       易的承诺函        4、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
                    生必要之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和公平、公正、


                                                                     6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公开的原则,按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审议程
                      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
                      受损害,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做到业务、资产、人员、
高速   关于“五分                                                          2012年6月7
                      机构、财务“五独立”,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                    承诺正在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集团   开”的承诺函                                                            日
                      整、业务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关于持有的         高速集团持有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路桥集团股     高速集团持有的上述企业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
高速                                                                       2012年6月7       路桥集团100%股权的交割已于2012年12月17日完成工商
       权不存在权     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或负担,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
集团                                                                           日       登记,承诺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利限制承诺     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函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作为上市公司未来的控股股东,将遵守上市公司章程
                      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承诺本次重组涉及的上市公司新增
                      股份登记至高速集团名下三个月内,高速集团及一致行动
                      人将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修改                      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上市公     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并投赞成票。即将上                三次会议审议,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已按照承诺做相应修订;
高速                                                                       2012年6月7
       司利润分配     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                  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集团                                                                           日
       政策的承诺     策的规定修改为:“(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              路桥集团《公司章程》已按照承诺做相应修订;承诺履行完毕,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二)公司采取
                      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7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
                    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时,作为上市公司的未
                    来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将促使上市公司修改其子公司路桥
                    集团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即将路桥集团
                    的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修
                    改为:“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
                    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
                    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当法定公积
                    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在公司盈利年度,
                    公司当年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80%。”
       关于本次发       如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路桥集团2012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证天
       行股份拟购   年度、2013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通(2013)特审字第21289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
高速                                                                       2012年6月7
       买资产盈利   公司所有者利润数(以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会                   司2012年度盈利预测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
集团                                                                           日
       预测补偿的   计师事务所对路桥集团的实际盈利数出具的专项审核意                    (2014)证审字第0201005-2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
         承诺函     见中的数字为准)未能达到路桥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公司2013年度盈利预测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12年度和


                                                                      8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盈利预测数,则不足部分由高速集                2013年度,路桥集团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团在上市公司当年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高于重组时的盈利预测金额,承诺履行
                    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                                        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在购买资产交割日前,高速集团不得将其持有的路桥
                    集团股权进行再次出售、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
                    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包括优先购买权或购股权等),亦
       关于本次拟
                    不就其所持有路桥集团股权的转让、质押、托管或设置任
       购买资产在
                    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等事宜与其它任何第三
       过渡期间不
高速                方进行交易性接触,签订备忘录、合同书、谅解备忘录、   2012年6月7       路桥集团100%股权的交割已于2012年12月17日完成工商
       发生重大不
集团                或与路桥集团股权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路桥集       日       登记,承诺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利变化的承
                    团股权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诺
                    在购买资产交割日前,保证对路桥集团履行善良管理义
                    务,不使路桥集团存在或潜在违法违规情形。如违反上述
                    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高速集团将向上
                    市公司进行赔偿。
                    鉴于: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承诺所涉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
                        1、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本公                 款累计收回113,583.72万元,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收率分
                    司持有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                  别为77.60%和85%。未收回金额共计29,427.94万元,其中大部
       关于购买路   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丹东化纤的控股股东。                          分属于未到期款项,共计有22,986.88万元,主要是工程项目的
高速                                                                     2012年6月7
       桥集团应收       2、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质保金和保证金。路桥集团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到期未收回
集团                                                                         日
       款项的承诺   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路桥集团100%股权的评估                  款项共计6,426.21万元,扣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
                    价值为203,831.72万元。                                            的往来款481.86万元,剩余5,944.35万元高速集团以现金等额
                        3、路桥集团应收账款账面值99,977.98万元,评估值                购回。
                    107,882.22万元,评估增值7,904.24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承诺所涉及的长期应收款累计收回


                                                                     9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值34,245.16万元,评估值35,129.43万元,评估增值884.27                          128,325.40万元,长期应收款回收率为66.98%。由于路桥集团
                    万 元 ; 长 期 应 收 款 账 面 值 189,663.46 万 元 , 评 估 值                 所承接的BT项目业主方为各省市的工程管理局、建设办公室
                    191,579.25万元,评估增值1,915.79万元;增值原因主要是                          等具有政府背景、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型国有企业,截至
                    应收款项的结算对象与企业长期存在资金往来,坏账可能                            2013年末,上述项目在2011年-2013年期间总体还款记录良好。
                    性极小,本次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鉴于上述项目每年的回购结算集中在11月和12月,业主筹措资
                         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本公司承诺:                                         金的时间有限,因此造成承诺所涉及的长期应收款未收回部分
                         高速集团将协助路桥集团收回2011年12月31日评估                             为45,752.68万元,相应的账龄不超过1年。承诺所涉及长期应
                    基准日上上述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若截                            收款未到结算期部分金额为17,501.18万元,鉴于长期应收款在
                    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不能收回,高速集团将于10                              回购期内每年确认相应资金占用的利息收入,若将未到期部分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按评估值以现金等额购回。                                  予以回购,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盈利水平产生影响;且上述项
                                                                                                  目都未进入最后回购期限,在2012年-2013年期间也发生较大
                                                                                                  的金额,因此高速集团未将承诺所涉及的长期应收款未收回款
                                                                                                  项予以回购。
                                                                                                      高速集团于2014年1月17日出具《关于购买路桥集团应收
                                                                                                  款项的补充承诺》。
                        2014年2月1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1、承诺事项1履行情况。2014年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
                    议通过《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对公
                    补充承诺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司重大资产重组补充承诺预案的议案》;2014年2月18日,公
       关于购买路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原承诺中路桥集团应收                             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4年4
高速   桥集团应收                                                                   2014年1月17
                    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到期未收回款项共计6,426.21万元,扣                            月,高速集团支付5,944.35万元现金购回补充承诺所涉事项1。
集团   款项的补充                                                                       日
                    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481.86万元,                                2、承诺事项2和事项3履行情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
         承诺
                    剩余5,944.35万元高速集团将根据原有承诺,以现金等额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
                    购回。                                                                        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应收款项回收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证
                        2、原承诺中涉及的公司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未收                             天通(2015)证审字第0201006-3号),前述路桥集团应收账


                                                                               10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回款项中未到期部分共计22,986.88万元,根据合同规定,              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计尚未收回1,624,550,560.82
                  最后一笔款项到期日为2016年12月。本公司将协助路桥集               元,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已收回698,613,244.14元。
                  团收回该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若截至2017年1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出
                  月31日上述款项不能收回,高速集团将于2017年年报出具               具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应收款项回收
                  之日的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未收回部分以现金等额                 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6)证审字第0201006-3
                  购回。                                                           号),前述路桥集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计
                      3、路桥集团长期应收款截止2013年12月31日账面余                尚未收回1,097,882,448.12元,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额208,847.64万元,根据合同规定,最后一笔款项到期日               日已收回526,668,112.70元。
                  为2016年12月。高速集团将协助路桥集团收回所有长期应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收款,若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不能收回,高速集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应收款项回收情
                  团将于2017年年报出具之日的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                 况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7JNA30091),前述路桥集团
                  未收回部分以现金等额购回。”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计尚未收回
                                                                                   677,743,964.63元,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已收回
                                                                                   420,138,483.49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应收款项回收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8JNA30110),前述路桥集团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计尚未收回
                                                                                   382,060,711.41元,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收回
                                                                                   295,683,253.22元。
                                                                                       2018年,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山东高速路
                                                                                   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5月9日部分应收款项专项审
                                                                                   核报告》(XYZH/2018JNA30230),前述路桥集团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9日已收回


                                                                   11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16,525,200.23元,截至2018年5月9日尚未收回365,535,511.18
                                                                                         元。
                                                                                             2018年5月,路桥集团与高速集团子公司山东省农村经济
                                                                                         开发投资公司(简称“山东农投”)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约定将路桥集团截至2018年5月9日尚未收回的账龄较长的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与长期应收款,合计365,535,511.18元转
                                                                                         让给山东农投。2018年5月10日,路桥集团收到农投公司上述
                                                                                         转让款。2018年5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转让债权的议
                                                                                         案》;2018年5月29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上述补充承诺所涉事项2和事项3履行完毕。
                                                                                             2019年3月13日,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山
                                                                                         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应收款项回收情况专
                                                                                         项审核报告》(XYZH/2019JNA30046),前述路桥集团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全部收
                                                                                         回,尚未收回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
                                                                                         的情形。
       关于补偿本                                                                            山东鲁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青岛华立信投资有限公司和
                          确认山东鲁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青岛华立信投资有
       次拟购买资                                                                        山东博瑞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均已完成清算注销;
                     限公司、山东博瑞路桥技术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正在办
高速   产因山东博                                                           2012年6月7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山东高速路桥
                     理清算手续,并承诺在前述三家企业清算过程中给上市公
集团   瑞路桥技术                                                               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8JNA30001),
                     司所造成的或有损失、义务及相关费用,均由高速集团承
       有限公司等3                                                                       审计认为,上述三家公司在清算过程中未对山东路桥产生损
                     担。
       家子公司清                                                                        失。承诺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12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算事项而发
       生的潜在损
       失的承诺
       关于补偿本       路桥集团资产整合中剥离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次拟购买资   暂登记于路桥集团名下,但自资产整合基准日2011年12                        路桥集团资产整合中剥离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目前
高速   产在资产整   月31日,路桥集团不再享有该等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或承    2012年6月7    仍不具备过户条件,现仍登记于路桥集团名下,未发生变更登
集团   合过程中潜   担与此相关的风险,并由资产承接方履行全部管理职责并        日        记、过户手续等的税费,亦未对路桥集团造成任何损失。承诺
       在损失的承   承担所有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等的税费及法律风险和责                    正在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诺       任,高速集团承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路桥集团子公司高速养护公司和鲁桥建材部分构筑
       关于补偿本
                    物因历史原因在建造时未办理报建手续,对此高速集团承
       次拟购买资
                    诺,截止2014年12月31日,如果上述构筑物仍未取得房屋
       产部分构筑                                                                           高速集团已按照原承诺完成对高速养护公司所涉构筑物
高速                权证,高速集团将按照上述构筑物注入上市公司时的评估    2012年6月7
       物权证瑕疵                                                                       的回购事宜。关于鲁桥建材所涉构筑物因政府实施冻结,无法
集团                值购买该等构筑物,彻底消除上市公司潜在风险;在上述        日
       导致的潜在                                                                       按时履行,高速集团出具补充承诺函。
                    期间内,如果上市公司因上述构筑物受到行政处罚,或因
       损失的承诺
                    被限期拆除而导致利益受损时,高速集团将以现金补偿上
           函
                    市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关于补偿本   2015年5月1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次拟购买资   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补偿本次拟购买资产部分构筑                    过了《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补偿本次拟购买资产部分构
       产部分构筑   物权证瑕疵导致的潜在损失的补充承诺函的议案》,具体                  筑物权证瑕疵导致的潜在损失的补充承诺函的议案》;2015
高速                                                                      2015年4月20
       物权证瑕疵   内容如下:                                                          年5月1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
集团                                                                          日
       导致的潜在   “因新东站片区开发建设及土地整理熟化,济南市政府对                  至本公告披露日,路桥集团已与济南市土地储备中心等签署
       损失的补充   周边区域用地实施冻结,冻结范围内土地及房屋不得租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新东站张马片区专用),根据
         承诺函     赁、承包、买卖等。山东鲁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构                  合同,鲁桥建材所涉构筑物获得补偿款7,392,200元,高于原评


                                                                     13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筑物处于该被冻结区域内,未来可能因为所在区域开发建                    估值,上述补偿款已于2017年12月29日到账。承诺履行完毕,
                    设及土地整理熟化涉及政府对相关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对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此高速集团出具补充承诺:对山东鲁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
                    的构筑物权证瑕疵导致的潜在损失的承诺顺延至冻结期
                    满,如届时山东鲁桥建材有限公司获得的上述构筑物补偿
                    金额低于注入山东路桥时的评估值(即上海东洲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沪东洲资评报字[2012]第032655号《评估报告》
                    相应资产评估值6,801,860.42元),高速集团将以现金形
                    式补足差额。”
                         1、自评估基准日(含当日)至重组交割日(含当日),
                    标的资产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
                    分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
       关于标的资
                    净资产部分,由高速集团在重组交割日以现金方式向上市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实现盈利,运营所产
高速   产期间损益                                                          2012年9月12
                    公司全额补足。评估基准日至重组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的确                    生的盈利已全部归上市公司享有,承诺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
集团     的承诺                                                                日
                    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承诺的情形。
                        2、拟购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之间若有分
                    红,本公司承诺将归属于本公司的分红以现金支付给上市
                    公司。
       关于承担山       在路桥集团资产整合过程中剥离的债务,如相关债务
       东省路桥集   转移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函,在路桥集团100%股权注入上
高速   团有限公司   市公司后,原债权人向路桥集团主张权利的,高速集团应      2012年8月23       路桥集团的资产整合中相关负债剥离的相关手续已经完
集团   资产整合中   负责立即妥善处理,并自行或保证该等债务的承接方(农          日        成,承诺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剥离负债的   投公司等公司)承担该等债务的偿还义务、且不会向路桥
         承诺函     集团追索;若路桥集团已自行清偿相关债务或承担相关责


                                                                       14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履行情况
  人
                  任,则高速集团应自行或保证该等债务的承接方及时向上
                  市公司或路桥集团作出全额补偿,无条件确保上市公司及
                  路桥集团不会因原债权人提出权利主张而承担任何责任、
                  损失或额外风险。


       高速集团和高速投资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重组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15
    五、是否存在该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

违规为该股东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

    1.经审查,不存在该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

司与该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为采购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

性往来。

    2.公司不存在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公

司的担保为公司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担保事项,亦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高速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79,439,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6%,上市日期为2013年2月8日

    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高速集团无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

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流

通股。

    如高速集团计划未来减持上述解除限售流通股,将严格遵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财务顾问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16
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

反其在本次交易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5.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高

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XYZH/2019JNA30022),不存在本次解除股份

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为该股

东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8 日




                               17